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5〕年第〔0032〕号 冯强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4 15:48 作者:石俊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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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冯强因继承原因取得孙金香坐落于大通湖区河坝镇银河居委会友谊北路东的不动产[土地证号:大通湖区国用(2003)字第HF0043号,房产证号:益房权证大通湖区字第00088118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证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用途

坐落

面积

备注

1

430921802007GB00019F00010006

土地证号:大通湖区国用(2003)字第HF0043号

房产证号:益房权证大通湖区字第00088118号

孙金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住宅

大通湖区河坝镇银河居委会友谊北路东

土地面积:97㎡

建筑面积:89.1㎡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通湖区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7-5666303

  公告单位: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时间: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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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