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5第0065号)

发布时间:2025-11-11 16:46 作者:石俊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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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权利人:万仁清,因保管不善遗失《不动产权证书》一本,不动产坐落于大通湖区河坝镇芸洲子村,不动产证号:湘(2020)大通湖区不动产权0013409号,宗地面积:237.44㎡,建筑面积:211.64㎡。现声明作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特此声明。

  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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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