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第0008号)

发布时间:2026-02-11 15:15 作者:石俊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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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权利人:杨慧(曾用名:杨惠),因保管不善遗失《土地使用权证》一本,不动产坐落于益阳市大通湖区北洲子农场场部,土地证号:/,土地权利性质:划拨,用途:住宅,土地面积:94.5㎡。现声明作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特此声明。

  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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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