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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权利人:苏文举,因保管不善遗失《不动产权证书》一本,不动产坐落于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机关院内,房产证号:110037号,建筑面积:58.5㎡。现声明作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特此声明。
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