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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权利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大通湖支行,因保管不善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一本,不动产坐落于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农丰村,不动产抵押证明号:湘(2019)大通湖区不动产权第0000565号,土地面积:3647.08㎡。现声明作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特此声明。
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