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6]第[0039]号 朱紫彤、朱紫梦、许凤群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7 09:37
作者:石俊
浏览量:
A+A-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面积 |
用途 |
登记申请人 (继承/受遗赠人) |
|
1 |
朱常青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友谊北路东侧、创业路南侧盛世华都小区17栋503室 |
湘(2021)大通湖区不动产权第0002543号 |
114.49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朱紫彤、朱紫梦、 许凤群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通湖区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7-5666303
公告单位: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07-0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