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通湖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07-08 15:20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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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2日至12月21日,区委第九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24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

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区委政法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决策意见,把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区委政法委班子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肩负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直接责任,齐心协力抓好整改工作,以整改实效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正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设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法队伍。

(一)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区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委政工室,承担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区委政法委班子成员须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认领职责任务,履行直接责任,带头落实和完成整改。

(二)落实监督责任。成立区委政法委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督查、重点督查等方式进行,每周一次日常督查,每月一次全面督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约谈。

(三)落实办室所责任。各办室所对标巡察反馈问题,按照岗位职责,切实落实具体责任,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措施

经认真对照梳理,我委巡察反馈问题共三大类20个,涉及56项具体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长期坚持12个。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有差距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区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4次集体学习,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新纳入区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补学。并列入区委政法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内容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和心得体会交流。制定《大通湖区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5月14日提交2021年第12次区委会议审议通过。

2.关于“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1)及时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等内容,列为区委政法委委员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区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

(2)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政法队伍建设重要论述,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内容,年内组织了19次集中学习和座谈研讨。

(3)制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区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十项制度》《2021年区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每月开展干职工运用“学习强国”平台考评,并在微信工作群公示。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出台了《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2021年区委政法委宣传思想暨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区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4次、第5次集体学习,分别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区委政法委新闻宣传上稿任务与奖励方案》,培养宣传能手,鼓励对外宣传,截止6月底,在省市媒体上稿5篇;《大通湖政法》简报刊发33期、《大通湖政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发文60篇。

4.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出台了《大通湖区扫黑除恶斗争责任制规定》《大通湖区2021年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对标对表中央、省市要求,制定《大通湖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办法》,建立健全扫黑除恶斗争的相关制度和措施。持续加强扫黑除恶宣传,更换中心城区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把扫黑除恶宣传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加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户外宣传,全区制作大型竖牌6块,宣传广告牌6块,大型墙体喷绘8张,展板22块,悬挂横幅54条等。

5.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推进《大通湖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执行,按照责任清单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督查,并作为平安建设年度考评重点内容。召开全区群众自治微信群众工作会,安排网格化服务管理、“益”起来志愿者活动、道德档案、心理咨询等工作。召开了全区平安建设推进会。

(2)对标执行《大通湖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责任到人,年内完成“八有”“六统一”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3)加强网格化管理,出台《大通湖区2021年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每一个网格信息录入进行完善、督查、考评;今年“网小格”小程序共解决群众诉求196条。开展了“青春心向党、平安‘益’起来”志愿服务活动、区政法机关“学史力行”平安“益”起来志愿者活动。践行“枫桥经验”,组建以镇为主体的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团队,创建“枫桥式”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重点指导开展河坝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上半年我区共安装联通“六进六护”社会面监控视频探头287个。

6.关于“维护稳定还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完善维稳工作机制,重新编撰《信访维稳特护期工作手册》;加大稳定风险评估力度,规范评估程序,对全区所有项目单位由第三方进行了审查。加大对破产案件审理的督导,确保破产案件的处置序时平稳推进,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加强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稳定风险排查,定期调度欠薪欠债稳定风险,加强与区民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的联系,及时发现和处置群体性欠薪欠债问题。

7.关于“人民调解工作出现滑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依照《大通湖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责任清单和年度考核办法。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确保12月底前“镇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派驻人民调解组织”、“村、社区、企事业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率三个100%,标识、标牌、徽章等齐全。加强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开展了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通过强化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程序和案卷。继续完善各镇司法所、法律援助站(点)一体化、规范化建设;落实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建立镇、村(社区)法律顾问。截至6月底,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7件,为受援人挽回各类损失130万余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63人次。

8.关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开展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通过人员招录和政府购买服务充实各镇司法所力量,确保年内各镇司法所至少2名工作人员。落实《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点》要求,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档案信息,积极开展至少1次以上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人员创业就业培训。落实《社区矫正法》,推动成立区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出台社区矫正风险评估规范化制度,确保走访记录、问卷调查、风险评估规范化。

9.关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存在空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制定《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名义,拟于7月份、9月份分别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10.关于“化解信访积案问题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部署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执行信访积案项目化管理,兑现信访积案化解的奖惩措施。明确政法各单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直接责任和所在单位教育疏导稳控属地责任,强化调度会商、督办督查,通过依法依规、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

11.关于“疫情防控存在隐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深化疫情防控工作的认识,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举措,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已聘请专人负责信访办来访登记及消毒、体温监测和健康码查验,完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上有不足方面

12.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严格对标《党组(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按规定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专题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发现问题随时提醒谈话,并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廉政谈话。完善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对办室所党风廉政建设的主管责任。

13.关于“作风纪律执行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班子成员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好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加大纪律作风督促检查,严肃会风和考勤,将纪律作风作为“平时考评”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14、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严格财务报销制度,规范“三公经费”报销依据和报销流程;举一反三,对财务报账资料进行“回头看”,清理规范票据。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各线包干经费按标准使用,其他专项经费先报告、经书记会议讨论通过后再使用。加强财务人员政策和业务学习,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定期实行财务公开。

(三)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有欠缺方面

15.关于“领导班子凝聚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会,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沟通交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达成一致意见。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了解年轻干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坚持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做好上月工作总结和点评,部署该月工作重点和要求,强化各部门之间工作的沟通交流。

1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夯实工作基础,开展好支部活动,落实专人负责,保持同退休老党员、老同志的沟通交流,特别是要关心退休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高质量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严把对照检查材料审核关,扎实做好会后问题整改。

17.关于“党费收取未足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委机关支部按《共产党员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全面摸清底数,对未足额缴纳已足额补缴。坚持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员意识,做到每个党员自觉按月交纳党费。

18.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会议决策事项要充分酝酿,多方听取意见,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出台了《大通湖区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试行)》,完善区委政法委全体会议规则,明确议事规则,形成工作制度。

19.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学习了《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促进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严格遵守组织工作纪律,按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要求,主动公开选人用人的政策和标准、程序和方法,增强群众知晓度。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对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的全方位监督。

20.关于“公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保密工作方面。每月工作例会强调了保密工作,进行了保密教育。强化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强调保密纪律,对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落实保密措施。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由政法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对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

(2)公文管理方面。规范公文管理,由办公室副主任专人专责。严格执行《区委政法委机关办文办会办事工作程序和规范》,严格办文审核程序,明确了拟稿、审核、签发、印制、存档等环节,实行办文、发文登记台账管理。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我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与政法工作要求及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对标全面从严治党抓整改。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重要决策精神落实不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及时梳理制度漏洞,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形成常态化、制度化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

(二)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全面落实开门整顿要求,持续推进作风转变,以制度规范促提升,巩固和深化巡察成果,推动我区政法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中共大通湖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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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