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服务情况公示书
发布时间:2024-04-15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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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1日
姓名
刘让军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99.09
工作单位
无
住址
大通湖区河坝镇芸湖村
致残时间
2021年6月8日
致残地点
武警安徽省总队蚌埠支队教导队训练场
致残原因
训练场战术训时右股骨部位受损
残疾性质
因公
拟评残疾等级
十级
残疾情况
右股骨部位受损,符合评残条件
益阳市大通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4月15日
(联系电话:0737—566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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