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关于2024年度园区生态环境管理自评估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2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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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全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报告和评估制度的通知》(湘环函〔2020〕210号)要求,现将《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2024年度自评估报告》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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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4年度自评估报告.pdf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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