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货运源头企业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9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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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货运源头企业监管,规范货运源头企业装载配载行为,根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经核准,以下企业为我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现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737-566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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