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国有资产土地权属情况声明
发布时间:2025-08-21 11:15
作者:
浏览量:
A+A-
兹有国有资产办公用房,权利人益阳市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904MB1756037K,土地坐落于大通湖大道90号,土地面积2714.47㎡,因历史原因未办理土地权属证书,目前该土地合法使用权为益阳市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所有,如有异议,请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区自然资源局307室。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区土地确权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土地确权事宜。
特此声明。
资产申请单位:益阳市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8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