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金盆镇国有资产土地权属情况声明(二)
兹有国有资产益阳市大通湖区金盆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含镇财政所楼、司法所楼、原电视台楼、办公楼和镇机关后公租房),原金盆镇税务所,金盆镇农贸市场,金盆镇原糖厂招待所以北公厕(2号),原金盆镇工人俱乐部旁公厕,金盆屠宰场,原一分场办公室,金盆镇金桥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点(原金盆派出所),王家坝村原金红砖厂和金盆镇敬老院,共十宗,权利人益阳市金盆镇人民政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90476070620096U。
1. 金盆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土地坐落于益阳市大通湖区金盆镇金桥社区金兴路北侧,土地面积7286.88平方米。
2. 原金盆镇税务所,土地坐落于益阳市金盆镇金桥社区金兴路南侧,土地面积共100.66平方米。
3. 金盆镇农贸市场,土地坐落于益阳市金盆镇金桥社区金兴路南侧,土地面积332.02平方米。
4. 金盆镇原糖厂招待所以北公厕(2号),土地坐落于益阳市金盆镇金漉社区糖厂片区,土地面积39.5平方米。
5. 金盆镇原工人俱乐部旁公厕,土地坐落于益阳市金盆镇金桥社区原工人俱乐部东侧,土地面积共91.71平方米。
6. 金盆屠宰场,土地坐落于益阳市金盆镇金桥社区金府路北侧,土地面积共229.53平方米。
7. 原一分场办公室,土地坐落于益阳市大通湖区金盆镇金漉社区金盆河以东金盆一桥以南,土地面积1037.81平方米。
8. 金盆镇金桥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点(原金盆派出所),土地坐落于益阳市大通湖区金盆镇金桥社区金兴路北侧,土地面积2180.88平方米。
9. 金盆镇王家坝村原金红砖厂,土地坐落于益阳市大通湖区金盆镇王家坝村十一组,土地面积16564.07平方米。
10. 金盆镇敬老院,土地坐落于益阳市大通湖区金盆镇王家坝村金四线以北,土地面积2425.80平方米。
因历史原因未办理土地权属证书,目前该资产土地合法使用权为益阳市金盆镇人民政府所有,如有异议,请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区自然资源局307室。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区土地确权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土地确权事宜。
特此声明。
资产申请单位:益阳市金盆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