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秸秆禁烧工作还有差距”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针对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秸秆禁烧工作还有差距”问题,大通湖区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任务,现将相关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描述
秸秆禁烧工作还有差距。洞庭湖区是湖南省主要粮食产区,秸秆产生量大,但由于秸秆收储难度大、综合利用效益差、还田利用有风险、群众认识有偏差,禁烧工作主要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堵,导致各地秸秆禁烧禁而不绝。2022年,沅江市因焚烧秸秆问题被省生态环境厅约谈。2023年1—6月,益阳市又被通报20起卫星火点。
二、整改目标
群众禁烧意识明显增强,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大幅度减少。
三、整改措施
1.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禁烧”工作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禁烧政策、法规,逐步引导农民增强环保意识,浓厚宣传氛围。
2.严格巡查督查。对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巡查督查,发现火点及时处置。深入田间地头,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3.从严执法处罚。对焚烧情节严重的对象,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4.推进综合利用。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措施,集中力量争资立项,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健全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秸秆利用主体,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科技服务保障,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
四、整改情况
(一)强化组织部署,压实工作责任
1.高位统筹推进。区委、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全区推进会,复盘往年工作短板,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纳入重点工作清单,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细。
2.健全政策体系。印发《大通湖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大通湖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大通湖区2025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通过精准化政策设计,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3.强化包保机制。建立“区级领导包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丘块)”的三级包保管控体系,层层压实责任,与基层力量协同开展共管工作,实现全区27个村(社区)管控全覆盖,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禁烧氛围
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通过村广播、横幅、宣传册等多形式,深入田间地头普及秸秆综合利用好处,提高农户认知与重视程度,引导农户转变传统观念,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通过屋场会等形式实施一对一指导。
(三)深化巡查联动,凝聚共治合力
由区纪委区监察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区蓝天办、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联合开展关键时段巡查,各镇(办事处)组织村(社区)干部开展田间不间断巡查,实现监管全覆盖。自2025年10月9日起至今,全面执行“线上+线下”联动巡查:线上24小时不间断监控铁塔视频动态,线下深入一线巡查排查,应急队伍高效衔接、及时处置隐患。
(四)推进综合利用,夯实产业基础
1.利用提质增效。为全面推进农业秸秆的综合利用工作,在2025年的中晚稻秸秆处理过程中,科学部署并有效落实了“离田利用、就地还田与田间灌水”三项关键举措,多措并举显著降低了秸秆露天焚烧所带来的环境与安全风险。经统计,2025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已提升至98.79%,圆满完成了“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在86%以上”的年度整改目标任务,为实现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完善收储运体系。目前全区有2家秸秆加工企业(位于金盆镇、北洲子镇),新建1个区级收储中心,每个乡镇设1处收储中心、每个村设1个收储点,形成“大型机械离田为主、小型机械离田为辅,27个村级收储点+4家乡镇收储中转站集散、2家收储加工中心辐射”的格局,结合稻虾田利用、碎草还田、打捆离田模式,全面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3.压实利用责任。各镇分解6万亩秸秆粉碎还田任务,并落实对应奖补;与县级收储中心、镇域收储网点等具备能力的市场主体签订协议,明确年秸秆离田量10万吨,实现乡镇全覆盖。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1.常态化监管宣传。每日早晚两次巡查秸秆处置情况,对违规焚烧第一时间核查处置;通过村广播、微信群、田间公告等渠道,持续宣传秸秆利用成效与禁烧法规,引导农户主动参与。
2.针对性破解难题。针对连续阴雨天气导致秸秆打捆离田无法正常处理的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就地就近、高效利用”原则。一方面,加强全区农机调度,重点对偏远地块、零散农田等盲区开展作业,及时消除稻草焚烧风险隐患。另一方面加强技术指导,针对已收割未处置稻草,先灌水,采用“全量还田饵料化”利用模式;针对晴好天气,打捆离田;针对阴雨天气,采用粉碎还田旋翻耕或深翻耕模式,高效应对不利天气。
3.制度化考核问责。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纳入镇(办事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细化“火点数量、利用率、群众知晓率”等量化标准;对工作失职导致重大焚烧事件或空气质量反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责任闭环。
4.产业化延伸链条:加大秸秆利用企业扶持力度,在现有2家收储主体基础上,培育1家秸秆深加工龙头企业,推动秸秆向饲料化、基料化、有机肥等高附加值产品转化。创建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片区,开展现场示范推广,推动“要我禁烧”向“我要利用”根本转变。
欢迎广大市民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秸秆禁烧工作还有差距”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提出异议和疑问。
公示期限: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
举报受理单位:益阳市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人:秦主任;电话:0737-5661350。
特此公示。
益阳市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