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9 09:57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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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未按规定受理材料齐全的社会救助申请;未按规定时限审核确认受理的社会救助申请;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申请对象纳入救助范围;未规范落实“低保渐退”“刚性支出扣减”等社会救助政策。

  (二)未按规定时限、确定的金额发放低保、特困等救助金;侵占、截留、挪用救助资金;救助金发放信息告知不透明、不及时,困难群众心中无“明白账”。

  (三)因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和优亲厚友导致的“错保”“人情保”“关系保”。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服务职能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情形。

  四、监督反映须知

  (一)反映人尽可能全面详细提供情况,包括问题线索基本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情况,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三)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举报人责任。

  五、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一)来信、来访地址: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10室

  (二)举报电话:0737-5666738(工作日受理)

  (三)举报邮箱:422629432@qq.com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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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