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5-28 09:41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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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6〕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义务教育改革发展要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为核心,通过实施“阳光分班”,建立科学、规范、公平、透明的分班机制,切实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办好人民满意的大通湖教育。

  二、工作目标

  从2026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符合实施范围的)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全部实行“阳光分班”。确保分班过程公开透明、分班结果公平公正、师资配备均衡合理,彻底杜绝各类重点班、快慢班,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三、实施范围

  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完全中学的义务教育阶段,不含起始年级少于2个自然班的学校)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四、组织领导

  成立大通湖区“阳光分班”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指导、监督全区“阳光分班”工作。

  召 集 人:李松华  区教育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召集人:龙美军  区教育科技局总督学

            宁茶妮   区纪委区监察工委派驻区教育科技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局基础教育股、办公室(纪检)、督导室负责人,各中小学学校校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股,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

  五、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制定与公布方案(2026年6月底前)

  1. 区级方案制定。区教育科技局结合我区招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 学校细则制定。各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本方案,结合本校招生计划、师资情况及办学条件,制定本校“阳光分班”实施细则,明确分班时间、地点、操作流程等,于6月20日前报区教育科技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备案。

  3. 信息公开。区教育科技局通过“大通湖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大通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本实施方案及各校分班工作安排,广泛告知家长。

  (二)科学配置师资(2026年7月底前)

  1. 组建团队。各学校应在新学年开始前,按照“结构合理、力量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教师的教龄、职称、教学特长、性格特点等因素,提前组建好起始年级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团队。

  2. 校内公示。各学校需将组建好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团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严密组织分班(2026年8月20日-28日)

  1. 确定时间。全区“阳光分班”现场工作统一安排在8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校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并提前告知家长。

  2. 分班方式。各学校须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摇号)软件进行分班。分班过程需严格遵循“双随机”原则,即“随机确定学生分组、随机确定班主任”。

  3. 均衡原则。分班软件需确保每个班级的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生源类型(如农村、城镇,随迁子女等)相对均衡。

  4. 特殊关怀

  (1)对于因身体原因(如视力、听力、肢体残疾等)确需特殊照顾的学生,由学生家长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或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并报区教育科技局批准后,可不纳入随机分班范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至合适的班级。

  (2)多胞胎家庭。多胞胎家庭可自愿向学校提出申请,选择将孩子捆绑进行电脑随机分班,以确保分到同一班级或不同班级。申请需在分班前提交。

  5. 现场监督。分班过程须全程录像,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责任督学、新生家长代表及媒体代表等现场监督。监督人员名单及过程性资料由学校存档备查。

  6. 补录学生安排。对于在“阳光分班”后到校登记报到的学生,学校也须在报到当日,按照“阳光分班”的原则和要求,采用相同程序随机均衡分配到班,并做好记录和公开。

  (四)公开分班结果(2026年8月29日前)

  1. 结果公示。分班结果(含学生名单、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团队名单)须在分班结束后的第一时间,在校内显著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并同步在学校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公布,确保家长能够便捷查询。

  2. 结果通知。学校须通过电话、短信、家长群等方式将分班结果通知到每位学生家长。

  3. 结果锁定。分班结果一经公示,原则上不得更改。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在分班后以任何理由私自调换学生或调整班级建制。

  六、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均衡。确保班级间师资配备、学生总数、男女比例、生源类型等基本均衡,体现教育公平。

  (二)坚持公开透明。做到分班政策、程序、结果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媒体的监督。

  (三)坚持规范稳定。分班工作流程规范,结果稳定。分班后非必要不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分班纪律。严禁各学校通过组织入学考试、面试、测评等方式进行分班;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等;严禁在分班过程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对违反纪律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加强督查问责。区教育科技局将设立“阳光分班”监督举报电话(0737-5664153)和举报邮箱(2697278399@qq.com),并向社会公布。将“阳光分班”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考核和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校园开放日、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阳光分班”的目的、意义、方法和程序,争取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为“阳光分班”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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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教育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