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202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中考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25〕3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三大球”运动队贯通培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25〕37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6〕33号)及《益阳市202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区202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镇中小学校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学校要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各类特长生。各学校要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落实落细“教育入学一件事”要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河坝镇中心完小、大通湖区第一中学初中部起始年级新生使用统一平台报名。
(三)落实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
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小学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45人,初中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严禁产生大班额。各学校起始年级应在标准班额内预留适当学位,用于解决正常休学复学学生学位问题。
(四)落实特殊群体规范有序入学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有序入学。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近就便原则,对多孩家庭义务教育阶段有同校就读需求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在不违反大班额政策等规定的前提下,为同一家庭子女同学段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选择学校就读尽量提供便利。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优抚和优待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严格实行“阳光分班”
各校要严格按《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6〕33号)要求对起始年级进行阳光分班,制定并公布分班方案,按照“结构合理、力量均衡”的原则科学配置师资,按照随机确定学生、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团队)方式组建班级;不得依据考试成绩等设立或变相设立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各校编班方案需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二、高中阶段
我区使用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一)招生区域
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大通湖区第一中学作为我区唯一普通公办高中,严格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区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在本市异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回大通湖区就读普通高中的,须在就读学校填报《益阳市内初中毕业生回户籍地就读高中学校申请表》,并提交户籍证明材料,经户籍和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行政部门审核、盖章,由就读学校所属县市区中招办汇总交市中招办审定。此类学生在学籍地参考、以户籍地考生身份参加志愿填报和录取。市外就读初中的大通湖区户籍学生,如要回大通湖区就读高中,需按相关规定在九年级第二学期前转回区内初中学校,参加益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二)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学校要在中考前公布本校各类招生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招生。大通湖区第一中学可设自主招生、文化生两类计划。
1. 普通高中
(1)自主招生计划。大通湖区第一中学可根据办学特色申请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学科、体艺、创新潜质(含人工智能和科学、技术、工程、数学项目)等特长的考生。自主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总计划数的5%。
(2)文化生计划。除自主招生外,其余均为文化生计划。
2. 中职学校
中职学校招生分为五年制高职(3年中职+2年高职)和三年制中职两类,其中三年制中职包含对口高考升学和就业两个方向。中职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我区无中职学校,学生可根据志愿报考市内各中职学校。
(三)自主招生
大通湖区第一中学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全面负责,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全程监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过程资料及预录名单,全面加强监督管理。
5月31日前,大通湖区第一中学要将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录取原则、调剂原则等)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自主招生系统中公布,中考结束后组织实施。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于6月1日-15日在自主招生系统中报名,最多可报一个项目。学校在6月30日前(文化学科类在7月5日前)将学生测试成绩等信息上传到系统中,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三大球”运动队贯通培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25〕37号),市级将建立中小学校“三大球”联赛体系,构建中小学校“三大球”运动队贯通培养机制;具有优势体育运动项目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公办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统筹研究批准后,其优势体育运动项目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拔培养后备人才。
(四)教育优待
烈士、部级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人员的子女加20分,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加10分;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军人子女等优待政策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优待条件的,只取其中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计加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通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专班,由区教育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召集人,局班子成员任副召集人,相关股室负责人、区一中和各中心校校长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基础教育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中小学校要确定专门的招生政策宣传人员,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通过多种媒介和方式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要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
(三)强化监督问责。区纪委区监察工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全区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执纪问责。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实行“阳光分班”,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和申诉受理机制,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如上级有新的政策要求,按新政策要求执行。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大通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区域一览表
附件
大通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区域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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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小学阶段 |
初中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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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第一中学 |
河坝镇、北洲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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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坝镇中心完小 |
银河社区、银海社区、红旗社区、三财垸村、河心洲村、沙堡洲村、王家湖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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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坝镇芸洲完小 |
芸洲子村、芸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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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坝镇农乐完小 |
农丰村、农乐垸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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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坝镇老河口完小 |
老河口村、新秀村、铭新村、金山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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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洲子镇中心完小 |
北洲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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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盆镇中学 |
大东口村、增福村、金桥社区、金漉社区、南京湖村 |
金盆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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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盆镇庆成完小 |
王家坝村、有成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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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第二中学 |
北汀社区、厚南社区、桥北社区、东南湖村、种福村、利厚村、大莲湖村、大西湖村 |
千山红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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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红镇小西港完小 |
大西港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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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红镇民和完小 |
民和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