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0-12-1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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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站长)1名,站长张冬阳。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对其资质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和上报;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并办理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负责对受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包括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有关机构)的质量安全责任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受监工程实体质量、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资料等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的文件和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负责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示范工程和省优工程的初审和报送工作;负责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设工程消防施工监督、消防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施工图初步设计审查、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的推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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