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审计局大通湖分局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7-06-05 17:25 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益阳市审计局大通湖分局责任清单

一、部门职责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1

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审计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市审计局备案并组织实施。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区本级年度审计计划

 

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

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区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指导、监督区属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

 

对区属各部门、单位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执行审计通知、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处理处罚、出具审计报告等法定程序

向区委区管委和市审计局报告审计工作

3

审计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属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和各镇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审计

3.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投资效益情况审计

4.区管委会和区属各部门设在大通湖区域外机构的国有资产、财政收支审计

5.区属部门管理的和受区管委会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

6.区人民政府接受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4

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分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

 

组织和实施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

组织协调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代区经济责任领导小组起草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文件

5

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组织专项审计调查

 

对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组织专项审计调查

依法向区管委会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调查结果

6

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承担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事项

7

向市审计局和区管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向区属相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完善制度建设的建议。

向市审计局和区管委会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

 

向区属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8

向区管委会报告和向区属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完善调控措施和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以《审计要情》、《审计情况专报》、《审计督促整改通知书》等形式加强审计成果的开发运用,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9

督促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整改,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开展审计决定执行情况检查

 

督促被审计单位纠正整改审计报告指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落实审计意见建议

协助配合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

严格控制审计质量,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管委会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制定、组织实施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开展审计执法检查,检查审计执法质量

 

办理被审计单位(人员)对区县(市)审计机关的审计执法所申请的审计行政复议,依法办理审计行政复议,参加行政诉讼或区管委会裁决

11

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开展对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出具检查报告或结论,并将相关事项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12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开展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现场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比

13

承办市审计局和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市审计局和区管委会的要求办理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区审计分局

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湖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管辖权限开展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在实际工作中出现财政投资评审对已经审计的建设项目进行再次评审情况,既属重复监督,浪费行政资源,又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对国家建设项目投资情况进行评审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01〕591号)第四条“财政投资评审的内容包括:(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二)项目招标标底的合理性;(三)项目概算、预算、竣工决(结)算;(四)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五)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情况;…”

2

编制监督管理

区审计分局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102号)第十四条“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十二)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第十五条“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九)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区编办

对机构编制进行监督管理

根据区编办“三定方案”,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主要是编制部门的职责。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1.主要内容

审计部门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的行为,在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范围、种类和幅度内,依法确定是否给予处罚以及对处罚的种类、标准等进行自主裁量和选择适用的权力。

2.标准规范

    为进一步确保全市审计机关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益阳市审计局结合工作实践,修订完善了《益阳市审计局关于修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益审字〔2013〕43号,以下简称《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基准》)。

3.有关措施

⑴使用益阳市审计局对同一行政处罚行为制定的裁量标准。

⑵在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公开信息、说明理由等程序规定和执法投诉、案卷评查、教育培训、案例指导等配套制度。

 四、公共服务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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