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机构改革涉及单位党组(工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6 10:05 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大委〔2019〕10号

各镇党委、南湾湖办事处工委、区委各部办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工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益阳市大通湖区机构改革方案》,经区委研究,决定对机构改革涉及的单位党组(工委)设置调整如下:

一、设立9个正科级工作部门党组(工委)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应急管理局党组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审计局党组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党工委

二、更名1个正科级工作部门党组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更名为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三、撤销8个正科级工作部门党组(工委)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司法局党组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国土资源局党组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农林水务局党组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经济贸易和旅游局党组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建设交通环保局党组

中共益阳市审计局大通湖分局党组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党工委

四、撤销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党组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公路管理局党组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委员会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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