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1 |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政务中心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政务中心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
负责拟订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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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指导、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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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区政务中心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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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综合调研,提出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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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检查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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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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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区直部门集中开展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提供有关公共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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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中心与政府门户网站和窗口单位网络的互联互通,牵头负责做好网上申报、查询、审批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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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规范区本级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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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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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窗口(分厅)政务服务工作中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效能的考核、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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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改成果落地区管委要求,提出有关区本级政府服务事项(指经区管委清理后确定保留,由区级部门依法行使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管理服务事项,以及区级部门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承担的有关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简称“事项”)的进驻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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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区直部门集中开展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提供有关公共便民服务 |
负责指导、督促“事项”进驻政务中心办理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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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指导、监督大厅窗口(分厅)进驻事项的办事须知和示范文本的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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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窗口进驻“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跟踪、督办和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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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 “事项”办理中有关窗口之间的争议和问题的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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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大厅窗口的并联审批、重大事项联合办理组织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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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窗口在省电子监察系统中异常信息(包括预警、黄红牌,下同)的甄别、报告和相关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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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督促各窗口(分厅)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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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范化、标准化和网络化的要求,负责指导窗口对进驻事项办理流程进行梳理、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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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提供有关公共便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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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综合、统计、分析大厅窗口(分厅)业务开展情况,并提交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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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息共享、网上流转的要求,负责开发符合本地特色的个性化网上政务服务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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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中心办公自动化的管理,中心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的购置、分发、维护和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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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中心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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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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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政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受理、交办、督办政务窗口行政效能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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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区政务服务大厅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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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区政务服务大厅各项管理制度,督促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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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和规范化服务等进行检查督促,并每月汇总形成定期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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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服务对象进行走访回访和窗口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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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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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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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办理政务业务网上咨询和投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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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负责提供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事项的代理代办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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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负责组织编制区管委及区直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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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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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乡镇、办事处和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议、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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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区管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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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区本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咨询、受理、协调、督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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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政务服务网络系统维护和信息安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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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
负责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指导、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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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指导、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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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承办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其他具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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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承办区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
牵头开展行政审批方式创新探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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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负责全区税收协控联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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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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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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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区有关部门查处窗口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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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例 |
1 |
进驻事项办理流程的梳理、优化工作 |
区政务中心 |
根据规范化、标准化和网络化的要求,负责指导窗口对进驻事项办理流程进行梳理、优化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网上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2]119号) |
根据近几年工作实际,区直部门办理流程的梳理、优化及审核工作一直由我中心牵头办理。 |
窗口单位 |
按照中心要求,具体负责本部门事项办理流程的梳理、优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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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党群部(区审改办) |
对“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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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计划财政局 |
负责对收费事项所涉及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进行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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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审批电子监 察 |
区政务中心 |
负责对窗口在电子监察系统中异常信息的甄别、报告和相关处理工作 |
《湖南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规则(试行)》 |
电子监察系统中的异常信息的甄别、报告和相关处理工作从2013年至今由我中心牵头负责。 |
窗口单位 |
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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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优办 |
指导、监督区直部门监察机构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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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责政务服务网络系统和中心网站的建设、维护和信息安全工作 |
区政务中心 |
根据规范化、标准化和网络化的要求,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网上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1]90号) |
根据区管委的工作安排,目前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交由我中心建设、运行与维护 |
负责政务服务网络系统的立项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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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办(信息中心) 区政务中心 |
负责政务中心与政府门户网站、窗口单位之间的网络线路的铺设与连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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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单位 |
按照中心要求,具体负责本部门自有业务系统与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数据交换对接,网络办公线路铺设到中心 按照中心要求,具体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使用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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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依申请公开 |
区政务中心 |
负责区本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现场咨询、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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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办(信息中心) |
通过网络申请的由区信息中心负责受理、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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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
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相关申请的受理、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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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服务事项
序号 |
服务事项 |
主要工作内容 |
承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1 |
接受举报、投诉 |
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
区政务中心办公室 |
0737- 5663806 |
2 |
信息公开及咨询 |
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咨询,受理、办理其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给予答复。 |
区政务中心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