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14-11-29 20:03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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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大通湖区安全生产“四大三基”

2014-2016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落实我区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湖南省“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以下简称“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实施“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较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通过三年的努力,在确保全面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基础上,到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明显减少,一般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机构队伍建设、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等得到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实施“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一是标本兼治,重在预防。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加强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坚决遏制一般以上事故,大幅度减少事故总量。二是整合要素,综合治理。整合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政策、资源、技术、人文要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推动“四大三基”计划全面落实。三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责任心,形成安全管理的强大合力。四是重点突破,务实推进。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负责、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的安监作风,坚决反对安全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要盯住重点问题,抓铁有痕攻坚克难求突破,又要稳打稳扎,踏石留印务实推进见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

1. 抓好面向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宣传。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定期向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报送安全生产重要信息。

2. 抓好面向社会各界的安全生产宣传。区安委会办公室在区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现场咨询、巡回宣讲,在集市和乡村、社区展示或悬挂安全生产宣传版报、标语,向城乡居民编送一批书刊、画报、光碟,推进安全生产知识进村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

3. 抓好面向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安全生产宣传。区安委会办公室定期编制一批安全生产警示短信向属地企业负责人发送,突出宣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报事故案例和安全生产预警信息。集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的宣传,定期进行巡回宣讲,切实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4. 抓好面向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宣传。督促企业利用自有广播、电视、网站、墙报等方式,在车间、班组和厂区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建立每天班前检查和训话制度,建立职工举报奖励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要为员工至少讲一堂安全生产课。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

5. 实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程。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脱产学习、委托培训等方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员工开展培训。到2014年底,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砖厂、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公司以及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2015年底,企业从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对安全培训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罚。

6. 实施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参加省安监局举办的市县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和安全监管专题业务培训班。到2015年,全区安全监管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

7. 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工程。组织区管委、镇政府分管副职领导干部参加省市组织的安全培训。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8. 全面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的主体责任。2014年,全面落实高危行业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建立违规扣分、群众举报、核查抽查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明确企业自主查隐患、部门抓监督的工作机制,推动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切实解决隐患排查“政府热、企业冷”的问题。

9. 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工作机制。制订领导干部带队检查的工作制度,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每年至少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次以上,协调治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10. 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常态化。区安委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1次,镇安委会每月至少组织检查1次。针对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突出重点时段,不定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1. 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规范化。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检查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方式、程序、要求和责任,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全面开展“有计划、严要求、规范化”的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督促中介机构依法依规经营。

12. 创新安全生产大检查方式和工作流程。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复查。坚持“全覆盖、深排查,列表格、建台帐,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的五步工作法,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备案和复查验收制度,落实隐患整改资金,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把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治到位。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

13. 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区安委成立由管委领导牵头的专门队伍,定期开展 “打非”行动。

14.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砖厂、道路和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电力、特种设备、燃气、城市工业灾害防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15. 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2014年,重点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排查摸底申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摸清底数;2015年,重点开展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现状评价等专项检查;2016年,重点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检测及个体防护等专项检查。

16. 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包干负责制和举报奖励制度。区安委和有关部门要采取领导带队包干负责的方式,每年选择一个乡镇和3个以上企业驻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精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等平台作用,强化落实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资金,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

(五)强化安全生产能力基本建设

17. 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建设。2015年底完成现场监督检查、职业危害快速检测、调查取证分析等执法装备的配备;加强特种设备、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装备建设,完善城市消防站配备建设。

18. 加快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2014年完成区安监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办公自动系统和行政执法系统建设;2015年前完成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统一身份认证系统、音视频互通标准以及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建设;2016年前完成事故调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和教育培训系统建设。

19. 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备案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20.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区镇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规范镇安监站建设,开展镇安监站标准化建设,确保机构、编制、经费、装备“四落实”,做到有人干事、有权管事、有钱办事。建立和落实村级安全生产专干制度。严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入口关,加强业务教育培训,优待关心基层安监人员。

21. 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从定期学习、工作分工、年度述职、事故追责等方面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区委会议、区管委常务会议、镇党委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两次以上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指标在绩效考核、社会管理创新、文明单位考评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的权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认真落实常委分管或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严肃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严厉查处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22.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落实安全专项经费提取和使用等经济政策,推动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曝光制度,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发生安全事故的,在企业信用评级、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资金安排、融资扩股、品牌评定、评先评优时予以限制。

23.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坚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在2015年前全面达标,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在2016年前全面达标。

24. 完善安全社会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到2015年全区重点行业(砖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

(七)深化安全生产基层示范创建

25.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和示范县创建活动。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面达到100%以上,通过省级验收的示范乡镇达到2个。

26.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村组、示范工地等创建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康杯”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社区(村组)、示范工地、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平安农机、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

四、保障措施

27.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任组长,区安委办主任、区安监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安监局(区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推动、督促、指导、考核“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各镇和区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28. 健全投入机制。各镇、区直有关部门要整合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采取财政保障、按规定从工伤保险统筹资金中提取事故预防费用等办法,完善“四大三基”投入保障机制。从2014年起,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重点用于 “四大三基”计划的落实。督促企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保障企业层面“四大三基”计划实施。

29. 强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区、镇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工作交办函、批评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对镇人民政府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

30. 严格督查考核。各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按年度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把 “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通报全区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大通湖区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表

 

 

 

 

 

附件

 

大通湖区安全生产“四大三基”

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表

 

一、大宣传

2014

1. 明确党委政府及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工作制度。

2. 区安委办向领导干部发送安全信息不少于40000条。

3. 区安委办在区门户网站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加强安全宣传,曝光反面典型。

4. 区安委办向城乡居民编送一批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材料。

5. 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企业负责人讲授安全课制度。

2015

1. 落实向各级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宣传工作制度。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企业负责人讲授安全课制度。

2. 区安委办向领导干部发送安全信息不少于50000条。  

3. 区安委办在区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加强安全宣传,曝光反面典型。

4. 省市安委办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回宣讲和新闻报道活动。

5. 区安委办向城乡居民编送一批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材料。

2016

1. 落实向各级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宣传工作制度。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落实企业负责人讲授安全课制度。

2. 区安委办向领导干部发送安全信息不少于50000条。   

3. 继续在区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加强安全宣传,曝光反面典型。

4. 区安委办向城乡居民编送一批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材料。

5. 区安委办评选5个左右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6. 每个乡镇建成1个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警示教育基地。

二、大培训

2014

1. 区安委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持证上岗专项检查。
2
. 区安委成员单位分行业领域制订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3
. 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监人员参加省市安全生产培训。
4
. 区安委办建立并督促落实企业负责人向员工讲授安全生产知识课制度。

2015

1. 区安委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持证上岗专项检查。

2. 区安委成员单位分行业领域制订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3. 区安委办对上年度发生一般事故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

4. 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监人员参加省市安全生产培训。

5. 落实企业负责人向员工讲授安全生产知识课制度。

2016

1. 区安委分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制度专项检查。

2. 区安委办对上年度发生一般事故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

3. 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监人员参加省市安全生产培训。

4. 落实企业负责人向员工讲授安全生产知识课制度。

三、大检查

2014

1. 区安监局组织落实高危行业企业隐患自查自改信息月报制度,配套建立违规扣分、严格处罚、群众举报、核查抽查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

2. 区安委办制定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区委区管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3. 区安委会成立常年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区直各单位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4. 在全区安监系统推行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检查暂行办法。

5. 区安委办对各镇(办事处)和安委成员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6. 区安监局组织实施湖南省职业危害项目申报检查方案。

2015

1. 在全区各行业领域推广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

2. 检查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工作制度。

3. 在全区建筑施工、交通、消防安全、质监、电力等行业领域推行“有计划、严要求、规范化”的安全生产行政检查。

4. 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区安委办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

5. 区安委办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016

1. 区安委办在全区各行业领域推广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

2. 在全省建筑施工、交通、消防安全、质监、电力等行业领域推行“有计划、严要求、规范化”的安全生产行政检查。

3. 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区安委办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

4. 区安委办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大整治

2014

1. 成立政府领导牵头的“打非”队伍,每季至少开展一次“打非”行动。

2. 区安委办建立“打非”联动机制。

3. 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制度并认真落实。

2015

1.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打非”行动。

2. 区安委办对重点乡镇“打非”和领导干部包干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 区安委办每半年在区门户网站公告一批经群众举报查实的非法违法行为。

4. 区安委办对各职能部门落实“打非”联动机制进行专项检查。

2016

1. 每季度开展一次打非行动。

2. 区安委办进一步完善“打非治违”联动工作制度。

3. 区安委办总结推广一批“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先进典型。

五、基本建设

2014

1. 完成安监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办公自动系统和执法系统建设。

2. 启动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研究。

2015

1. 完成安监部门现场执法装备的配备;完成涉危企业数据库、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建设。

2. 制订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工作方案。

2016

1. 基本完成区镇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 推动事故预防控制体系相关项目取得实际成效。

六、基层创建

2014

1. 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交通等基层创建活动。

2015

1. 创建安全生产级示范乡镇1个。

2. 对创建成功的省、市级安全生产示范镇进行回头看,加强动态管理。

2016

1. 创建安全生产省级示范乡镇1个。

2. 总结推广一批创建成功后持续改进的先进单位经验。

七、基础工作

2014

1. 检查镇党委常委会每年两次以上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

2. 区安委办对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配套制度开展专项检查。

3. 区安委成员单位制订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工作计划并扎实推进。

4. 提高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建立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5. 推动各级财政按照人均不少于3元的标准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全省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015

1. 检查镇党委常委会每年两次以上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

2. 区安委办对乡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3. 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全面实现标准化达标升级。

4. 开展安全生产投入进行专项检查。

2016

1. 检查镇党委常委会每年两次以上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

2. 区安委办评选表彰一批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先进单位。

3. 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实现标准化达标升级。

4. 提请关闭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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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交通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