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记录制度》等七项相关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9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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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委发〔2016〕12号
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记录制度》等七项相关制度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安委成员单位:
为开展好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我委制定完善了《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记录制度》等七项相关制度,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记录制度》
附件2:《安全生产“四不两直”“双随机”检查方式实施办法》
附件3:《安全生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
附件4:《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附件5:《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制度》
附件6:《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制度》
附件7:《安全生产信用“黑名单”管理制度》
益阳市大通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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