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大安办发〔2023〕23 号
益阳市大通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应急办: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市安委办统一安排部署,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
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到冒牌消防培训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严重威胁,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带来的长期危害,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带来的恶劣影响。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冒牌消防培训机构或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正常活动、通过虚假宣传高价兜售消防产品谋取非法利益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增强社会消防安全意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集中开展冒牌消防培训整治
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冒牌消防培训专项整治,严防冒牌培训机构散播错误消防知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
1.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消防等部门要通过线下、线上等多种方式,广泛摸排开展冒牌消防培训的机构和人员信息,走访调查接受过非法消防培训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掌握培训机构性质、培训人员身份、培训主要内容、兜售产品种类等相关情况,形成违法行为问题清单。
2.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对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冒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3.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消防等部门要对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损害国家机关威信及正常活动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对冒牌消防培训机构假意授课实则高价兜售消防产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集中开展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整治
各有关部门重点要对冒牌消防培训中经常推销的灭火器、灭火毯、逃生缓降器、灭火贴、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产品开展质量专项整治。
1.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购买消防产品并送检的方式,抽查实体销售网点、电商平台中售卖的消防产品质量。
2.消防部门要通过现场检查判定的方式,抽查使用领域的上述消防产品质量;通过对群众在线下、线上冒牌消防培训中购买的消防产品进行抽样送检的方式,调查此类培训兜售的消防产品质量。
3.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集中查处一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及时发现造假线索,深挖造假源头,集中捣毁一批造假窝点,集中处罚一批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泛开展消防科普知识宣传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消防宣传新媒体,结合安全宣传“五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进一步加大消防知识普及力度,守好消防安全宣传阵地,让人民群众增强消防意识,重视消防安全。
1.消防部门要努力拓宽日常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让人民群众接受正规、科学、实用的消防宣传科普教育;要邀请正规消防培训机构与消防领域专家,制作内容全面准确、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常识培训课程,广泛科普消防知识,介绍自救逃生技能,破除误导群众的谣言与伪科学。
2.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联合制作播放常见消防产品的科普知识宣传片,使群众了解鉴别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方法,学会如何投诉举报涉及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并加强对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要通过张贴警示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宣传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与错误消防知识的严重危害性,使“凡是推销消防产品的培训都是假培训、凡是上门收费的培训都是假培训、凡是以培训为名接洽消防工程的都是假培训”深入人心,引导单位和个人举报投诉非正规消防培训行为。
五、持续巩固综合治理成效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加强协同合作,同向发力、齐抓共管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对涉及职责衔接、职能相似的工作领域,要通过区安委会提请地方政府明确牵头责任部门,严防推诿扯皮、互相制肘,避免浮在面上、回避担当。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过程监督,提升推进效率;对于工作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所属单位,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查处的全链条监管长效机制,完善治理方式,丰富治理手段,着力优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避免各类冒牌消防培训死灰复燃。
请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教卫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人社局、区科工局、区市监局)及各镇应急办于3月2日前向区消防救援大队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3月23日前报送本地区(本部门)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工作底数清单和问题台账(附件2);4月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
益阳市大通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