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特种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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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办发〔2023〕18号
益阳市大通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特种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镇、南湾湖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加强特种车辆的安全监管,经区安委会主要领导同意,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特种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叉车、铲车、挖机等
二、任务分工
1. 各镇、南湾湖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开展特种车辆的安全宣传,3月15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居民自有特种车辆的摸排,并登记造册报区安委办。
2.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全区厂区内特种车辆的安全宣传,3月15日前,完成厂区内特种车辆的摸排,并登记造册报区安委办。对无牌无证的特种车辆,在监管职责内的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在监管职责外的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3. 区交警大队:负责加强对上路行使特种车辆的检查,对不允许上路和无牌无证的特种车辆加大查处力度。
4. 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监管行业领域特种车辆的安全宣传,3月20日前,完成监管行业领域内特种车辆的摸排,并登记造册报区安委办,特种车辆无牌无证的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5. 区安委办:每周调度和通报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是要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薄弱环节和短板,聚焦督、重点查。
二是精准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微小问题要立行立改,一般问题要迅速交办,建立台账,闭环整改,重大问题要制定专门整改方案,明确人员、经费、时限、要求等。
三是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均按“一单四制”要求处理,由行业主管单位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
益阳市大通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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