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20 14:35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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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通湖区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工作举措,确保实现“三坚决两确保两争先”工作目标,根据省、市决策部署和省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要求,结合大通湖区实际,扎实做好“五个到位”工作(即组织到位、整治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提升到位),全力打好我区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三坚决三确保两争先”工作目标,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确保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市级先进,力争省级先进,争拿省厅真抓实干激励奖项。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专项整治

  1.以加强推进“路长制”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建立覆盖区、镇、村三级“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区道区管、镇村道镇村管”权责清晰的公路管理机制。明确路长定期巡护,明确联点单位协助执勤,明确“两站两员”定期守护。深入实施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对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路口采取“三必上”“五必上”整改措施(路段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路口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持续巩固“四好农村路”建设,启动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分批整改近三年事故多发道路点段安全隐患,在易结冰、易发生团雾的路段安装监控设施和警示标志,推广应用“道交安”手机APP,夯实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针对“人、车、路、企”,开展“建、管、罚、宣”专项整治工作。在建工程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加强驾驶人员和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分类建立风险隐患“红黄蓝”工作台账,对重大风险隐患按“一单四制”落实整改。加大处罚力度,严查酒驾醉驾、超载超限、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通过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多渠道加大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严管超标违规电动车,禁止超标违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和机动车安全带使用率。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强低速电动车、变型拖拉机、“大吨小标”等非法非标车辆源头治理,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及校车动态监督管理。(区交警大队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区科技工信局、区教育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配合)

  2.以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一步增强“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控、不停车治超等科技兴安手段。加强货运企业、维修企业等源头企业的源头治理,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营运、非法载客、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区科技工信局、区教育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配合)

  3.以加强渡口、码头日常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益阳市渡运管理办法》,视频监控,保障客运船舶安全运营。夯实湖区水上交通安全基础,严格执行渡口签单发航制度,落实农用船登记、使用管理。依法打击运输船舶超载、非客船载客、客渡船冒险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区科技工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配合)

  4.以加强推进“楼栋长制”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当前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各类电池入户充电、堵塞消防车通道等基层突出的消防问题隐患和“弱势群体关爱计划”,进一步厘清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基层组织在消防楼栋长制推广运行中的职责分工,精准细化消防楼栋长职责任务,推动出台工作激励机制,从实从细选拔有担当、敢作为的基层消防楼栋长,有序开展安全检查、防火巡查、投诉处置、宣教培训等工作,落实“两敲三喊全覆盖”,全面提升居住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全力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行为、“生命通道”等专项治理工作。紧盯厂房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多合一”群租房等低设防区域,以及“沉浸式”体验场所、校外培训机构等新业态火灾防控重点场所,突出对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动火动焊等问题隐患治理,开展消防安全督查检查。对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责任追究率100%,对火灾亡人事故100%实施挂牌督办。(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科技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统战部、区教育卫生健康局等配合)

  5.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为重点,深入开展建筑领域(含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建筑施工过程中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排查各类重大隐患。开展高层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化解既有高层建筑风险。加强监管执法,持续开展打非治违,继续实行执法评价排名,实现建筑工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严格按照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体安排,持续推进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整治举措,严格督查督办。2023年6月底前,对已经排查出来的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配合)

  6.以加强老旧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老旧燃气管道工程巡查排查、补测补绘工作。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治理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扎实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发改、住建、城管、商务、应急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打击处罚。进一步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频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配合)

  7.以加强打击“黑加油点”为重点,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巡查排查工作力度,对“黑加油点”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或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控重大危险源风险,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二轮“消地协作”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督促企业抓严抓实隐患排查和整改闭环工作,确保企业自查率和隐患整改率均达到100%。强化专项整治力度,按照省、市两级要求并结合我区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多的现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化工企业资格审查,严格项目安全准入,严禁新建、扩建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限制类的化工项目,严禁新建、扩建涉及应急管理部发布的《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有关工艺技术或设备的化工项目。加大重点人群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三类人员”的培训教育,确保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培训率不低于60%。加大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审核,确保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区民政人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技工信局等配合)

  8.以加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突出涉粉涉危涉氨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将安全责任、管理、培训、投入、救援全部纳入标准化体系。继续加强企业负责人“学法考法”APP使用的监督,督促每月学习、每季考试,新调整人员参加培训率100%。实施达标企业优先和不达标企业联合督促政策。规范建设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自主推进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严格源头治理,金属冶炼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做到100%。推进安全设施设计诊断,现有未履行“三同时”企业诊断完成率达80%。全面推广使用省工贸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初步实现监控和预警功能整合,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做到全覆盖。(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科技工信局、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区民政人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配合)

  9.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源头管控,对全区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重点监管,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高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实操水平,确保“六严禁”落实率100%,规范零售秩序,严格审查零售布点审批工作,对现场安全条件从严把关,严格控量销售,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加大对门店的规范整治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关闭取缔率100%。强化打非治违,加强部门联动,应急、城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全过程的打非治违力度。(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10.以加强旅行社经营活动和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文化旅游体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本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监管。强化对网红打卡点、密室逃脱、剧本杀、私人影院等新事物、新业态安全监管。严查无照经营、无证上岗,未经许可经营文化娱乐、旅行社业务等非法经营活动,加强旅行社旅游包车管理,对旅行社旅游包车合同开展专项清查达到100%。(区委宣传统战部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科技工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配合)

  11.以火源管控为重点,深入开展林草防灭火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区、镇、村三级林草防灭火应急演练,全面卡紧“防抗救”链条。(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等部门配合)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林草火灾预防体系。着力林草火灾预防,强化林草早期火情处置,林草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24小时火灾扑灭率100%,不发生重特大林草火灾,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开展林草火灾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处理违法违规用火行为。组织1次以上业务技能培训。(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配合)

  12.以加强校车运营、防溺水和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规范校车运营,突出人、车、路、企的整治(常态开展校车驾驶员、照管员培训,严格入职和从业查询;加强校车路检路查及发车前的查验,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打击力度;加强校车运行线路的隐患排查与整改,完善临水路段的防护设施),压实“四方”责任(区校车办监管责任、镇校车办属地责任、校车公司主体责任、乘车学生自身安全防护责任),开展“五长”(乡镇长、交警大队长、派出所所长、校长、村长)护校试点。强化防溺水工作,健全防溺水区镇村校“三级书记”齐抓共管的态势,推进“游泳培训进校园”“技能训练进场馆”工作,夯实属地、部门、学校和家长“四方责任”体系。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校外供餐的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清理整顿学校周边小卖店、小吃店等周边市场环境,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齐开足学生安全教育课程,继续落实“放学前三分钟讲安全”活动。抓好实验实训安全,严格危化品管理,完善学生实验实训操作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遏制涉学生群死群伤事故。(区教育卫生健康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教育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警大队等配合)

  13.以加强新能源项目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能源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监管。杜绝较大以上人身伤亡责任事故,不发生因监管不力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依职责配合)

  14.以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及辐射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涉危险废物单位特别是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处置专项检查,确保涉危险废物单位特别是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全面开展危险废物安全隐患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单位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完善部门联动、区城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区生态环境保护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15.以加强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工业气瓶充装标准化管理,集中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对气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点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改造电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安全监管,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完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充装行为,及时曝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案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区科技工信局、区委宣传统战部、区应急管理局等配合)

  16.以加强工业专委管理和电力生产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发挥工业专业委员会牵头抓总工作职能,强化全区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紧盯移动、联通、电信等企业的外包施工,尤其是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工作管控。组织开展工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着力强化工作督导巡查,全面加强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强对光伏发电运行企业的安全监管,对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推进定期排查、巡查工作,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全面遏制工业企业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区科技工信局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依职责配合)

  17.以实现“五个确保”工作目标为重点,深入开展防汛抗旱及地灾防治专项整治。以“确保遇设计标准内洪水时,不溃一堤一垸、不垮一库一坝,保证重要城镇和交通干线安全;确保遇超标准洪水时,保证大中型城市、大中型水库、重点堤垸和重要交通干线安全;确保暴雨山洪和次生灾害发生时,避免群死群伤;确保遇中等程度干旱时,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确保遇严重干旱时,生活用水基本有保障”为工作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迅速启动和铺开各项备汛工作。充实专业人员力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广泛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宣传,提升公众的防灾抗灾意识。积极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实战演练,提高队伍抢险和群众避灾能力。(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国网益阳供电公司大通湖分公司等单位配合)

  18.以狠抓日常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农业、水利、粮食储备、园区、商务、仓储物流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责任,加强临时性、季节性施工和户外作业安全,强化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管理,加大检查、巡查、排查力度,坚决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二)严格监管执法

  1.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各行业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业务相近、“管合法也要管非法”的要求,持续深化“四个一”行动(即“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检查、一月一督导、一月一点评”),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清零。各主管和监管部门要联合发力,对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到位,尤其是要对近三年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进行回头看,区纪委监委将对相关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并对未按规定落实整改要求的,严格按纪律要求追责问责。对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和高危企业安全整治工作要持续发力,坚决打通生命通道,确保100%按期整改到位。(区安委办牵头,各专委办及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2.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做好分级分类精准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执法工作,对高危企业监管执法实现100%全覆盖。继续深化“强执法防事故”行动,通报监管执法典型案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推进“行刑衔接”,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安委办牵头,各专委办及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3.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严格落实区、镇“打非治违”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渔船非法营运等非法违法行为。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从重处罚,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全面深挖背后“保护伞”和“猫鼠一家”腐败问题。(区安委办牵头,各专委办及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严把安全审批关口。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降低安全门槛。制定并公布承接区域转移产业清单标准,出台并落实“禁止、限制、控制”目录及措施,严禁违规落户进园,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造成事故的,实行终身追责。强化外包队伍和资质管理,强力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责任。

  2.健全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依法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一会三卡”,强化高风险作业现场管理,积极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尤其是高危企业要100%落实到位。鼓励高危企业积极主动选聘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管理和抵抗风险隐患能力。

  3.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不断构建新时期“村主防、镇主救、区统筹”“区、镇、村组”三级联动大应急格局,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坚持以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为基本框架,确保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决策协调、分级响应、社会动员、资源配置和使用等环节灵敏高效运转。镇依法明确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及其职责,配齐监管人员,强化装备和经费保障。探索推进镇应急办和消防所一体化建设,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治理格局。

  4.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开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强化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安全宣传“五进”,通过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日等活动,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明确奖励标准,鼓励群众、企业员工通过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5.推动科技成果运用。协同推进国家灾害事件、安全事故电子地图建设与成果运用,联网覆盖危险化学品、多层大体量劳动密集型企业、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粉尘涉爆加工企业等重点单位。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森林防灭火、消防救援、“两客一危”等方面推广现代技术装备应用,推动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

  (四)严格责任落实

  1.压实党政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定并落实区、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治巡察。

  2.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和“管合法必须管非法”的原则,健全部门专委和联合会议机制,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切实强化工作合力。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和“业务相近”的要求,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及时明确牵头主管部门,梳理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高危企业“一会三卡”100%全覆盖,创新开展企业负责人考法工作和重点抽查检查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安全员的检查方式。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高危企业安全责任人员分类分级开展安全管理能力抽考。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4.压实公民防护责任。对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实行统一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100%全覆盖,全面掌握基础安全生产知识、岗位安全技能、应急处理措施,知悉安全生产自身权利和义务、举报方式和途径,加强全员安全宣传,让安全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通过电视、广告、微信、责任状和告知书等形式传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公民知险、防险、避险能力。

  5.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益阳市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八条铁律”的通知》,对有关单位及相关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进行追责问责。引入纪委部门政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年度考核、挂牌督办、政治巡查等举措,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甚至引发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和事故调查制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严查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对初步认定瞒报事故一律提级调查。

  三、推进机制

  成立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工作专班,由区管委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召集人,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区发展改革财政局、区教育卫生健康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科技工信局、区委宣传统战部、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交警大队等。专班办公室设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协调、调度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和典型工作经验总结推介。区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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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