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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大通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六大重点领域 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6 08:07 信息来源:区应急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大安委发〔2023〕12号

  益阳市大通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六大重点领域

  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镇、南湾湖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段时间,各地烟花爆竹、燃气等行业领域接连发生多起重大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带来巨大冲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省、市会议精神和区委、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区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六大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我区实际,对全区安全生产六大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隐患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并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通过逐一排查盘底,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确保突出问题全面整治到位,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 整治内容

  (一)烟花爆竹领域

  排查的重点区域和场所: 行政辖区交界处、城乡接合部、 烟花爆竹集中销售区域、养殖场、废弃厂房(仓库)、农村废旧房屋、封闭式院落、树林果园临时搭建的简易建筑物、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红白喜事门店。

  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1.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2.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3.在居民居住场所同一建筑物内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4.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销售烟花爆竹。

  5.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资格后上岗作业。

  6.许可证载明的储存仓库地址与实际不相符的或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经营、储存的。

  (二)汽油柴油经营领域

  重点区域和场所:工程机械聚集的施工工地、重型运载车辆停车场、采石场、物流园区、交通枢纽、港口码头、船舶聚集停靠点。

  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1.非法经营储存汽油、柴油的黑加油站点。

  2.使用改装车辆运输、销售汽油和柴油的黑加油车。

  3.使用塑料桶等绝缘性容器加注、储存汽油、柴油。

  4.在许可证载明的储存仓库外经营、储存汽油或柴油。

  5.撬装式加油站未经许可对外经营的。

  6.合法加油站出借资质给他人从事经营汽油、柴油活动。

  (三)燃气领域

  燃气经营环节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 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或未在本单位建立电子档案并附有信息识别码的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翻新“黑气瓶”。

  4.天然气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违规向餐饮场所销售不合格燃气。

  5.燃气经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入户安检,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未做到“送气上门一次、入户安检一次、宣传教育一次、督促整改一次”。

  燃气输送配送环节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1.城镇燃气工程未依法依规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

  2.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

  3.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

  4.非专用车辆非法运输燃气。

  使用环节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1.餐饮场所未明确燃气安全员,用气人员未培训到位,未在醒目位置张贴燃气安全明白卡,或与现场不一致。

  2.使用不合格气瓶;在同一房间混合使用多种燃料,特 别是烧烤店炭火与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混用情况,违规使用

  工业用丙烷等不合格燃气作为餐饮场所燃料。

  3.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

  4.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或地面。

  5.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 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三员”管理制度未建立。

  6.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 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 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在同一区域内“油(醇基燃料)气(燃气)”混用。

  7.未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或热水器未安装直通室外的烟道。

  8.使用燃气经营的业主未按规定接受入户安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经营业主未配合“送气上门一次、入户安检一次、宣传教育一次”,并主动整改消除隐患。

  9.燃气管道被建构筑物违规占压或穿越密闭空间等。

  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

  (四)客运和水上交通领域

  “两客一危”企业重点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2.企业车辆年度审验和综合性能检测情况,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检测情况。

  3.车辆定点维修和依据规定维护情况。

  4.企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5.专职监控人员配备数量符合规定。是否设有24小时安全值班。

  6.电子运单填报管理符合规定。

  7.是否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和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并及时上传到安全监管系统。

  8.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情况。

  9.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每半年应急演练一次,同时形成应急演练记录文件并上传到安全监管系统。

  10.建立“一会三卡”制度。制定“作业要点卡”“风险提示卡"“应急处置卡”,从业人员熟悉其内容,组织开展班前会,并有相关记录。

  客运站场重点排查内容:

  1.客运站场是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

  2.是否实行客票实名制管理。

  3.车辆安全例检是否按照要求进行。

  4.是否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和做好安全会议记录。

  5.站场内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齐全、安全有效。

  6.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水上交通重点排查内容:

  1.水上船舶是否存在非法载客、出租。

  2.水上船舶是否存在超载。

  3.是否存在“三品”(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上船行为;

  4.水上船舶是否存在危险装载行为。

  5.重点渡口、客运码头是否安排专人值守,是否违规渡运。

  (五)电动车停放充电领域

  排查的重点区域和场所: 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商场超 市、居民住宅、村民自建房的门厅、楼梯间和楼道以及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

  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1.电动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电动车充电线路乱拉乱接,飞线充电,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

  3.未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六)防溺水领域

  1.是否在主要道口、醒目位置、重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警示标牌。

  2.是否对所有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要制定整治方案、限期整治到位。

  3.是否对所有危险水域设立安全警示牌、重点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

  4.是否对留守儿童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发动村组党员干部参与对属地留守儿童的安全监管。

  5.是否建立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机制。

  6.是否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组建志愿巡逻队或救援队。

  三、 整治时间及措施

  (一)全面排查,做到问题见底。从2023年7月17日至8月15 日,各镇、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对照通知要求,对所辖区域、 所管行业突出问题隐患、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逐一开展排查整治。

  各镇、区级安全生产六大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牵头部门负责汇总收集本辖区、本领域突出问题隐患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8月18日前报送至区安委办。

  排查的方法和责任如下:

  1. 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全面自查。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立即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问题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清单,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

  2. 行政事业单位全面自查。 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对办公 室场所、家属小区(重点是公租房)消防安全和单位食堂燃气安全开展全面排查。

  3. 行业部门牵头检查。 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行业部门要牵头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检查,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其中烟花爆炸、汽柴油经营领域由应急部门牵头,燃气领域由住建部门牵头,客运和水上交通领域由交通部门牵头,电动车停放充电领域由消防部门牵头,防溺水领域由教育部门牵头。对全区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区级负责监管督办单位要求100%上门检查。

  4. 各镇(办事处)对所在行政区域组织全覆盖排查。各镇(办事处)要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各镇(办事处)党政领导必须建立包村到组、村(社区)党员干部到户到人的责任机制,逐街、逐户、逐企、逐瓶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排查,确保每个村(社区)问题隐患摸准查实。

  5. 重点领域组织专家排查。 区安委办要组建燃气、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专家团队,对管道燃气企业场站、 液化气站及其供应站、燃气管道、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进行重点排查。

  6. 严格抽查。 各镇(办事处)要负责本辖区内的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推动,分管领导要带头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区安委会(办) 按照50%的比例对行政区域内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抽查。

  (二)认真整改,实现隐患清零。 从2023年8月15日至9月30日,各镇(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认真研究,根据隐患严重程度,精准施策,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行立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按“一单四制”要求,确保整治到位。

  各镇、区级安全生产六大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牵头部门对上报的突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请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区安委办。

  1. 进行书面交办。各镇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要以书面清单的形式进行交办,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2. 落实整改要求。 各镇各部门要建立本企业、本行业、本区域的重大问题隐患清单,按照“一患一策”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做到有人整改、有人督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3. 严格验收销号。 严格按照市安委办印发的《益阳市安 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市级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做好验收销号工作。

  (三)严格督导,确保取得实效。 从202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区安委会(办)要对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严格按照《益阳市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实施办法》和安全生产“八条铁 律”要求启动挂牌督办和追责问责程序。对发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到位的,从严从重立案查处;对各镇(办事处)、行业部门工作敷衍,落实不力的在全区进行通报,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对发现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甚至充当“保护伞”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信息调度。按照区安委办“周计划、周小结、周通报”的模式,全面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六大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调度,压实工作责任。区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工作专班及时收集各镇(办事处)、各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报市安委办。

  二是突出正反典型。安全生产六大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要全面掌握各镇(办事处)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情况,选取正反两个典型镇(办事处),分别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和现在整改推进会,有效推动各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各镇(办事处)、区级各牵头部门要广泛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奖励标准,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 与、支持打非治违行动,构筑好打非工作人民防线。区融媒体中心要设立曝光台,对好的经验做法和所查处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持续进行跟踪报道,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工作,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四是强化联合执法。 各镇要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力量对事故频发、非法违法行为集中的行业领域和镇(办事处)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突出公安、法院等部门在“打非治违”工作的强制执行职能,强化震慑作用。

  益阳市大通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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