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位于湖南益阳市大通湖区,地处洞庭湖腹地,是省内最大的内陆淡水湖,湖泊面积82.7平方公里。大通湖流域涉及10镇1处,流域面积749平方公里。
2013年5月,我区委托省环科院编制《大通湖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6月,通过省财政、环保厅组织的省内专家评审。7月,通过了环保部、财政部专家评审。总体方案出台后,由益阳市政府报两厅,并由两厅上报省政府,省政府有湘政函[2013]131号进行批复,同时报财政部、环保部备案。
总体方案规划实施年限为2013—2017年,共实施5大类、17小类、118项工程,规划总投资147990万元。其中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项目1个;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5个;流域污染治理项目77个;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项目29个;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3个。
项目实施后,能保证大通湖湖区水质稳定保持3类,去除4类水质;入湖河流水质、湖岸河口达到3类,基本去除4类水质,遏制水体恶化趋势。
附件:《大通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