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人民群众和广大青年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为他们提供一个自我展示的舞台,培养他们欣赏美、展示美、创造美的能力,从而增强青年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我区决定举办以“唱响青春旋律、绽放年轻活力”的湖乡歌手电视擂台赛第四季。
一、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区总工会、共青团区委、区广播电视台
2. 承办单位:大通湖区电视台
二、参赛对象和参赛条件
参赛对象不限年龄和性别,但只限在大通湖生活和工作的人参赛。
三、赛事设计
大赛分为报名、海选、复赛、总决赛四个阶段。
1. 报名
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15日
方式:1、大通湖区广播电视台“三湘第一湖”微信公众号—微互娱—湖乡歌手—报名。
2、拨打联系电话13786787390直接报名。
2. 海选
时间:2017年3月20日上午启动
地点:四镇、河坝镇中心幼儿园、区一中、区人民医院
赛程设计:所有报名选手根据报名先后进入摄影棚面对评委演唱自选歌曲(无伴奏),评委按铃表示演唱结束。评委会视情况对选手作简短点评(也可不点评)。海选原则上不限定晋级指标。
3. 复赛
时间:2017年4月10日—4月20日
赛程设计:从海选晋级选手中选出20名优秀歌手,通过“三湘第一湖”微信公众号进行微信投票,按得票高低产生前10强选手参加总决赛。
4. 总决赛
时间:初定于2017年4月28日晚
地点:大通湖区广播电视台
赛程设计:10强选手现场抽签决定出场顺序,每人演唱一首歌曲,根据专业评委打分和现场临时评委打分相加得出成绩,按得分高低选取前5强,再由前5强依次演唱,演唱完毕后5位选手第一轮演唱成绩和第二轮演唱成绩相加之和为该选手的最后总成绩。两轮比赛如有成绩相同者,成绩相同者进行第三轮演唱。
奖项设置
决赛奖项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1500元;优秀奖7名,将获得由美熙名妆提供的精美大礼包!
1. 所有参赛歌手演唱不按唱法分组统一进行比赛。
2. 总决赛参赛歌手限报2首歌曲,在决赛中曲目冲突者由
歌手之间协商或采用抽签办法解决。参赛歌曲要求旋律优美,内容健康,并且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歌曲时长为3-6分钟。
3. 参赛选手演唱歌曲不得用乐队伴奏,统一用CD伴奏。伴奏带的制作由电视台统一制作。
4. 比赛仅限于独唱或小组唱,小组唱不得多于4人,不允许伴舞。
5. 参赛者必须服从比赛组委会的指挥,遵守赛场秩序,爱护赛场设施,不得高声喧哗。参赛者提倡淡妆参赛,决赛必须化妆上场,否则酌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