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机构设置及其工作职能

索 引 号:694041623/2017-1079105 发布机构:区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7-04-2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1、办公室(含纪检监察室、研究室) 0737-5662077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工作和各部门工作;督办院党组会议决定事项;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文秘、信息、网站、档案、保密、机要、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宏观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承办院审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监督、检查本院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受理控告、检举本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查处本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受理监察对象的申诉,对审判工作严肃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协助院领导开展综合性的调查研究活动,起草司法解释建议及有关组织、协调、编纂等工作;会办综合性审判业务文件、报告;参与立法活动,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负责宏观调查研究工作,完成上级法院指定、委托的调查研究任务以及本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工室(含行政装备科、工会)

负责本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劳动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地方党委抓好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并落实干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协助主管部门管理编制,负责增编补员的具体事宜;管理干警考勤和岗位责任制考核;负责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群团工作;负责本院的计划财务和服装、车辆、武器等专项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固定资产保管使用和其他行政后勤事务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3、立案庭(含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技术室)

负责本院各类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的审查、登记立案工作;审查并决定诉前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申请;负责审理中院指令再审和本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办理其他有关事项;负责诉讼案件的流程管理;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录入案件有关信息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负责对本院已生效案件和已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评查和通报;负责司法绩效和司法状况综合评估管理工作;负责司法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负责司法统计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负责司法鉴定、委托评估、拍卖及其他专门性的技术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4、民事审判庭(含行政审判庭、千山红人民法庭)

负责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婚姻家庭、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负责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负责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合同纠纷案件、证券、公司等经济纠纷案件及企业破产等特殊类型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负责巡回审判定期制的具体落实;指导人民法庭的民事审判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负责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审查并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办理行政赔偿案件及其他有关的赔偿工作事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5、刑事审判庭(含道路交通法庭)

负责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公诉和刑事自诉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做好少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判处缓刑、免刑的案犯落实帮教措施;指导人民法庭刑事自诉案件审理工作;负责审理由本院管辖的涉道路交通事故类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6、执行局(含司法警察大队、社会抚养费征收分局)

负责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其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指令执行的案件;执行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对人民法庭执行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履行警卫、值庭,看管、押解被告人,送达法律文书职责;配合执行局等执行有关事项;维护本院机关秩序;组织法警业务技能训练;办理其他有关事项;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由区人民法院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讼案件执行及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强制执行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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