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和具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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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9000032/2026-1935451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 发文日期:2026-05-0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000032/2026-1935451
发布机构 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
发文日期 2026-05-0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政治部: 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党建、绩效考核、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院办文办会、财务审批、机要保密、信息上报、安全应急管理、检察技术、档案管理、车辆管理、食堂管理、乡村振兴等日常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本院工作部署、决策贯彻实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任:陈卫芳 联系电话:15173745198

  检察业务部:承办对公安机关和本院侦查部门提请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或起诉,对公安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工作,统一受理、分配、流转案件,控制案件进出口,统一管理出具法律文书,统一管理和处置涉案款物,统一制作业务数据报表,统一受理和办理上级交办、督办案件并进行实体审查,纠正错误决定,统一对本院执法办案进行质量评估和检察业务综合考评,负责检察委员会工作和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刑事和解工作和刑事被害人救济工作,负责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若干规定》的精神;负责执法岗位干警个人绩效考核,执法档案等管理工作。

  主任:李根 联系电话:15073781182

  一审:许江南

  二审:夏新春

  三审:陈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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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