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和具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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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9000032/2024-1935451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 发文日期:2024-05-0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000032/2024-1935451
发布机构 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
发文日期 2024-05-0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政治部: 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和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联络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综合事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等工作。

  主任:龚莉 联系电话:18973775567

  检察业务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及对相关案件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

  主任:李根 联系电话:15073781182

  一审:许江南

  二审:夏新春

  三审:龚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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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