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单位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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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9000032/2024-1903817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2024-03-0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000032/2024-1903817
发布机构 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4-03-0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成立的一个综合性行局,涉及全区教育、卫生、计生、红十字会等方面行政管理职能。

一、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局团工委)。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互联网+政务、政务公开、意识形态、保密、信访、舆情、新闻宣传、工会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机关后勤管理、用车、接待工作。负责局系统内部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团工委、少先队、青年志愿者、支教、支医工作。

2.党建人事股。负责机关、学校、医院党建工作指导、督查、考评,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党员管理、新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教育培训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等。负责局机关、学校、医院的干部人事、人事档案、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奖惩等有关工作。负责民办教师和代课老师的管理。实施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工勤技能考核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的考试与评审工作。指导学校和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承办教育和卫生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3.教育股(教育史志办)。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教育系统宣传舆情、消除大班额等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组织指导全区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协调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德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基础教育阶段的招生政策;归口管理普通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配套用书;归口管理中小学竞赛活动(艺体科目除外);指导普通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承担局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承担区教育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4.培管股(学生资助办)。负责对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指导等工作;承担教育扶贫、学生资助等工作。

5.安管基建股(综治办、校车管理办)。负责编制各类项目规划方案、计划总结;指导协调开展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基本建设程序实施、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计上报立项争资、各类项目信息统计工作,协助开展项目税控联管工作。负责全局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学校、医院安全工作(安全生产、反恐防暴、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园欺凌、心理健康等)指导、督查、考评;联络相关部门对校车进行安全管理;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平安创建、信访维稳、毒品预防教育、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组织普法学习和考试、扫黑除恶、反邪教等)。

6.基卫医改规划信息股(医政医管办)。贯彻落实国家、省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促进活动。负责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及监督管理;配合区创卫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负责医德医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中医医疗、保健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和服务规范;承担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

7.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计划生育协会、区红十字会日常工作。

8.计划财务股。负责局事业单位的核算、考核、医改补贴资金的分配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统计、基本建设执行等工作。负责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的财务核算。负责全区教育、卫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事业发展监测;参与拟订全区教育、卫生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办法;统计并监督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教育预算、学校基建的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机关、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承担内部审计监督职责,负责对局属单位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属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协助查处有关单位或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

9.教师医师工作股(区招生办、区电大办)。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和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的考试与评审工作,统筹规划中小学教师、幼师继续教育。负责高考、高中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负责电大工作站的工作;做好特岗教师和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做好全区教师医师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工作。

   (二)事业单位

1.大通湖区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区教育卫生健康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生活饮水、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母婴保健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2.大通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区教育卫生健康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优生指导、药具发放、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工作。

3.大通湖区疾控中心(区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站、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中心)为区教育卫生健康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防控措施。开展传染病、流行病、结核病、慢性病、艾滋病、肇事肇祸精神病、血吸虫病、职业病、地方病的调查与防治。负责免疫规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和精神卫生工作安排、培训、督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区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4.大通湖区青少年体育卫生艺术发展中心为区教育卫生健康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职责是:组织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竞赛活动;协助区疾控中心指导学校流行性疾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勤工俭学和风险防范;负责教育装备、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

5.大通湖区教育教学研究室为区教育卫生健康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安排好全区各中小学各学科的教研教改活动,检测全区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常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学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和教学质量奖的审核、造册,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管理工作。负责区教育学会的日常工作。

(三)群团单位

1.大通湖区计划生育协会为区委区管委会联系的群团组织,下设办公室,负责区计划生育协会的日常工作,与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区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宣传服务活动;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向广大群众传播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等科学知识。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帮助广大计生家庭,尤其是其中的贫困妇女、下岗职工、流动人口等弱势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维护群众尤其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倡导人与人和睦相处、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互助和扶贫济困、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的新风尚,弘扬社会主义人口文化。

2.大通湖区红十字会为区委区管委会联系的群团组织,下设办公室,负责区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与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合署办公。主要职责为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指导乡镇和行业红十字会开展各项工作;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培训、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宣传国际红十字运动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二、单位负责人:彭穆

三、办公地址:大通湖区河坝镇银河社区文化路498号

四、办公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737-5664153           

 

 

 

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成立的一个综合性行局,涉及全区教育、卫生、计生、红十字会等方面行政管理职能。

一、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局团工委)。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互联网+政务、政务公开、意识形态、保密、信访、舆情、新闻宣传、工会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机关后勤管理、用车、接待工作。负责局系统内部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团工委、少先队、青年志愿者、支教、支医工作。

2.党建人事股。负责机关、学校、医院党建工作指导、督查、考评,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党员管理、新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教育培训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等。负责局机关、学校、医院的干部人事、人事档案、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奖惩等有关工作。负责民办教师和代课老师的管理。实施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工勤技能考核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的考试与评审工作。指导学校和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承办教育和卫生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3.教育股(教育史志办)。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教育系统宣传舆情、消除大班额等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组织指导全区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协调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德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基础教育阶段的招生政策;归口管理普通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配套用书;归口管理中小学竞赛活动(艺体科目除外);指导普通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承担局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承担区教育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4.培管股(学生资助办)。负责对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指导等工作;承担教育扶贫、学生资助等工作。

5.安管基建股(综治办、校车管理办)。负责编制各类项目规划方案、计划总结;指导协调开展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基本建设程序实施、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计上报立项争资、各类项目信息统计工作,协助开展项目税控联管工作。负责全局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学校、医院安全工作(安全生产、反恐防暴、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园欺凌、心理健康等)指导、督查、考评;联络相关部门对校车进行安全管理;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平安创建、信访维稳、毒品预防教育、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组织普法学习和考试、扫黑除恶、反邪教等)。

6.基卫医改规划信息股(医政医管办)。贯彻落实国家、省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促进活动。负责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及监督管理;配合区创卫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负责医德医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中医医疗、保健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和服务规范;承担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

7.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计划生育协会、区红十字会日常工作。

8.计划财务股。负责局事业单位的核算、考核、医改补贴资金的分配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统计、基本建设执行等工作。负责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的财务核算。负责全区教育、卫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事业发展监测;参与拟订全区教育、卫生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办法;统计并监督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教育预算、学校基建的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机关、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承担内部审计监督职责,负责对局属单位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属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协助查处有关单位或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

9.教师医师工作股(区招生办、区电大办)。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和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的考试与评审工作,统筹规划中小学教师、幼师继续教育。负责高考、高中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负责电大工作站的工作;做好特岗教师和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做好全区教师医师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工作。

   (二)事业单位

1.大通湖区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区教育卫生健康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生活饮水、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母婴保健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2.大通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区教育卫生健康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优生指导、药具发放、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工作。

3.大通湖区疾控中心(区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站、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中心)为区教育卫生健康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防控措施。开展传染病、流行病、结核病、慢性病、艾滋病、肇事肇祸精神病、血吸虫病、职业病、地方病的调查与防治。负责免疫规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和精神卫生工作安排、培训、督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区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4.大通湖区青少年体育卫生艺术发展中心为区教育卫生健康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职责是:组织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竞赛活动;协助区疾控中心指导学校流行性疾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勤工俭学和风险防范;负责教育装备、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

5.大通湖区教育教学研究室为区教育卫生健康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安排好全区各中小学各学科的教研教改活动,检测全区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常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学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和教学质量奖的审核、造册,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管理工作。负责区教育学会的日常工作。

(三)群团单位

1.大通湖区计划生育协会为区委区管委会联系的群团组织,下设办公室,负责区计划生育协会的日常工作,与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区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宣传服务活动;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向广大群众传播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等科学知识。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帮助广大计生家庭,尤其是其中的贫困妇女、下岗职工、流动人口等弱势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维护群众尤其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倡导人与人和睦相处、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互助和扶贫济困、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的新风尚,弘扬社会主义人口文化。

2.大通湖区红十字会为区委区管委会联系的群团组织,下设办公室,负责区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与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合署办公。主要职责为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指导乡镇和行业红十字会开展各项工作;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培训、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宣传国际红十字运动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二、单位负责人:彭穆

三、办公地址:大通湖区河坝镇银河社区文化路498号

四、办公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737-566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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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