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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9000032/2021-1413321 |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2021-06-09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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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09000032/2021-1413321 |
发布机构 |
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0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区教育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和卫生健康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和卫生健康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全区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三)统筹管理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工作;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教育人才交流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主管教师的职称评聘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四)负责全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负责教育教学的质量评估工作。
(五)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六)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九)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十)承担区计划生育协会、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区教育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和卫生健康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和卫生健康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全区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三)统筹管理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工作;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教育人才交流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主管教师的职称评聘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四)负责全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负责教育教学的质量评估工作。
(五)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六)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九)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十)承担区计划生育协会、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