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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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9000032/2025-1940147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25-05-0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000032/2025-1940147
发布机构 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5-05-0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一)办公室。负责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联络、后勤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群团、督查督办、宣传信息、传真、保密、印章、信访、综治维稳、计划生育、国有资产管理、应急管理、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拟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计划财务股。负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年度资金预算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统筹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调度、使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承办局机关和局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财务监督、检查、审计和统计工作。 
(三)行政审批政务股。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与区政务中心的协调联络,接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法制办、区政务中心的监督指导。  
(四)城乡建设综合管理股。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指导全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制订重点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统计工作;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村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负责特色旅游景观名镇(村)、重点小城镇、传统村落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建筑业、公用事业、房地产业等政务服务事业的指导;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土地划拨、出让等相关工作;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联系电话:0737—566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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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