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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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9000032/2025-1940147 |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2025-05-07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000032/2025-1940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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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07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二)计划财务股。负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年度资金预算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统筹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调度、使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承办局机关和局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财务监督、检查、审计和统计工作。
(三)行政审批政务股。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与区政务中心的协调联络,接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法制办、区政务中心的监督指导。
(四)城乡建设综合管理股。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指导全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制订重点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统计工作;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村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负责特色旅游景观名镇(村)、重点小城镇、传统村落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建筑业、公用事业、房地产业等政务服务事业的指导;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土地划拨、出让等相关工作;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联系电话:0737—566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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