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内设机构
索引号:4309000032/2021-1409046 |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发文日期:2021-06-23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000032/2021-1409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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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23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党务、组织人事、人大政协、工会、信息、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意识形态、绩效考核等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财务预算、决算和执行监管;负责工程项目资金监管和决算编制;负责工资福利和劳动保障工作;监督国有资产管理。
(三)农业股。负责农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项目申报与实施;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指导优化农业结构调整;承担现代农业、农业品牌培育、农产品加工、产业扶贫、农业保险、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等工作;指导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建设;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四)农村股。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农村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负责农村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指导与管理。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村改革、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水利股。承担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河长制工作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负责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申报和指导实施;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河道湖泊管理、水土保持、农饮安全等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区堤防管理站改革相关事宜;指导农村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管理和保护。
(六)畜牧水产股(屠宰办)。负责畜牧水产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牧水产生产指导服务、新技术新品种开发利用和推广;负责指导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负责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和合理利用;负责渔政业务工作;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工作。
(七)扶贫股。承担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的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政策和规定,负责编制扶贫开发项目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编制、申报和指导实施;负责扶贫项目实施监督;指导各镇、各行业扶贫单位、各帮扶单位开展工作,并组织督查考核。
(八)纪检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政法综治信访工作;承担农业水利综合执法案件审查、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
(九)农垦与经管股。承担区农垦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农垦系统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负责农垦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农垦改革和垦区现代农业建设;负责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国有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和土地流转;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宅基地合理布局、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和违法用地查处。
(十)农田建设与移民股。负责农田建设项目发展规划编制和项目申报。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移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