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生猪强制捕杀补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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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9000032/2020-1247417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文日期:2020-05-2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000032/2020-1247417
发布机构 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0-05-2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大农水〔2020〕31号

 

大通湖区生猪强制捕杀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益阳市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的通知》(益防指发20196号、区管委2020年第6次常务会议文件精神,制定如下方案。

一、补贴原则

区镇两级畜牧防疫部门接养殖主体报告,以现场扑杀、处置清点确认的数量为准,确保报疫养殖户损失得到适当补偿。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包括商品猪和种猪。商品猪按照大小个类别:仔猪、架子猪、育肥猪,种猪为能繁母猪种用公猪。

三、补贴标准

1仔猪:标准300元/头;

2、架子猪:补标准400/头;

3育肥猪:补标准500/头

4、种猪:补标准800元/头;

5、扑杀处置费及漏报补贴包干费20万元。

、发放程

1、根据补贴对象现场确认的扑杀分类数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

2、公示无异议后,由村造册签字盖章报镇政府,镇政府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进行审核无议后,由镇政府汇总签字盖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3、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将捕杀生猪补表提交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拨付到镇,由各镇打卡发放。

 

附件:《2019年生猪扑杀补贴资金分配表》

 

 

 

                    益阳市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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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