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索 引 号:4309000032/2023-1529415 发布机构:大通湖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3-04-0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产业开发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二)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大通湖产业开发区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按照大通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及相关权限,负责统筹建设发展空间布局。负责拟订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事项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开放型经济、招商引资和对外工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统筹推进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重大项目等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大通湖产业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负责构建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协助企业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大通湖产业开发区的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服务,开展有关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研究,构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指导区内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国际化。

(七)负责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党的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八)根据有关要求和职责分工,承担大通湖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统计、信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收支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设下列内设机构,机构规格均为正股级:

(一)综合部。承担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党务、政务、现金开支及结算;负责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大通湖产业开发区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收支预(决)算并组织执行;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执行。具体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党的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群团、组织、人事工作等。

(二)规划建设和产业发展部。按照大通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及相关权限,负责统筹建设发展空间布局;负责拟订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建设中长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大通湖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重要专项规划;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大通湖产业开发区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统筹大通湖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计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产业发展目录,拟订产业扶持政策;依权限承担科技创新工作;负责立项争资工作;负责企业帮扶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负责“五好”园区创建工作;组织和指导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按权限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三)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拟订大通湖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及工作计划,开展对外经济交流合作;负责招商信息收集、投资项目洽谈和项目引进工作;负责招商项目宣传推广和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内、外资金和项目引进工作;负责大通湖产业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承担“帮办代办”工作。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企业入园服务项目及工业企业各种手续的代办,现场服务等工作。负责大通湖产业开发区企业招工信息的宣传和发布,建立大通湖产业开发区企业用工需求档案信息库,积极组织劳动力和协助大通湖产业开发区企业招收员工、培训员工、劳动关系处理等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入驻项目用电、水、气、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指导协调大通湖产业开发区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三、人员编制

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编制12名(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8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党工委副书记1名、管委会副主任2名)。

四、办公地点:大通湖区产业园

五、单位负责人:李海鸿

六、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夏季(7月1日-9月30日)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0737-566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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