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产业开发区领导职责分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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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9000032/2025-1959478 | 发布机构:大通湖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2025-06-24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000032/2025-1959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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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通湖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5-06-24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大开管〔2024〕1号
大通湖产业开发区
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产业开发区各部、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研究,现对产业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伍 杰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主持产业开发区的全面工作。
刘 毅 党工委副书记
负责党建工作(含机关党建)、机关办公室、招商引资、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意识形态、政务公开、统计、国土资源、企业工会、“五好”园区创建。配合做好党工委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
王 涵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负责机关后勤、财务、工资社保、环保、机关工会、政工人事、创文、创卫、保密、档案、乡村振兴、群团、机关绩效考核、协管“五好”园区创建。配合做好党工委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
刘 涛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负责企业服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营商环境、项目建设(含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法规、产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立项争资、综合治理、信访、协管“五好”园区创建。配合做好党工委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
大通湖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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