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坝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坝镇2021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694041623/2021-1352147 | 发布机构:河坝镇 | 发文日期:2021-03-17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21-1352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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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河坝镇 |
发文日期 | 2021-03-17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河办发〔2021〕11号
河坝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坝镇2021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属各单位:
《河坝镇2021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坝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河坝镇2021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大通湖区2021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央保障粮食安全,确保粮食面积“只增不减”的要求,为抓好我镇农业农村工作、稳定推进我镇早稻生产,现结合我镇早稻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严格执行以双季稻种植为重点,以早稻集中育秧为抓手的工作方法,通过重点服务好专业化服务组织、育插秧专业户、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的方式,持续稳定推动早稻集中育秧,确保我镇粮食生产面积只增不减目标的实现,全面推动我镇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保证粮食面积“只增不减”,确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水稻直播和“双改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育秧主体稳步壮大、水稻生产现代化水平持续提高。
二、任务分解
根据省、市、区相关要求,全年全镇粮食生产任务:粮食播种面积92000亩(含复种面积)、总产量40500吨,其中完成早稻面积25920亩、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目标面积12960亩。以上任务均按全镇可播双季稻面积28343亩为基数分解到各村。(到村见附表)
三、工作重点
(一)着重开展办点示范。一是集中育秧创意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着重建设好国清农机合作社标准化、规模化育秧工厂;二是在王家湖村创建一个1000亩的双季稻高产高效集中连片生产示范点;三是突出抓好新秀村、铭新村创建品种优良、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绿色安全、融合发展的万亩粮食安全生产示范片。通过核心区域的集中育秧,鼓励新型主体和本地育秧能手集中育秧,为绿色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农户提供水稻秧苗或育插秧一体化服务,辐射带动其他区域集中育秧稳步发展。
(二)加大培育主体力度。鼓励各村积极开展以村为单位的整建制集中育秧服务,创新集中育秧机制。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专业合作社、育插秧大户等是集中育秧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推进集中育秧工作、提升育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的关键。进一步培育、壮大各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鼓励、支持其改善集中育秧设施设备,应用专业化育秧新技术,增强服务实力,提升服务水平。鼓励集中育秧主体延长服务链条,开展代耕、代插、代防、代管、代烘、代销等社会化服务,整体提升我镇机械化育秧技术。
(三)循序改善育秧方式。循序稳步改善育秧方式,一是对有条件的村和主体进一步发展装备育秧,充分利用前些年通过各种渠道支持建成的玻璃温室、钢架大棚、智能密室等现代化装备,着力开展工厂化集中育秧。二是对条件有限的村和主体通过发展矮拱棚育秧,大力推广矮拱棚育秧,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进行智能密室叠盘快速催芽齐苗,然后开展矮拱棚育秧;三是对不具备条件村和主体发展简易场地旱育秧,建设多季重复使用的固定育秧场地,做到稀播匀播、一播全苗、苗齐苗壮,实现省工省种、增产增效。
(四)推广关键配套技术。一是因地制宜选用集中育秧品种。深入实施湘米产业工程和优质粮油工程,加强“一企一片一种”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推广“早专晚优”绿色高效模式。二是适当增加用种量。着力解决机插秧基本苗和有效穗不足问题。三是落实防灾减灾技术。实行保温育秧,育好储备秧,有效应对集中育秧风险,确保水稻秧苗供应和有效成活。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将早稻集中育秧作为2021年粮食稳面积、稳产量的关键措施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制度,积极宣传推介。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第一组长,镇长为组长,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村党总支书记、镇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坝镇稳定发展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强化政策支持。要不折不扣地执行相关扶持政策,落实对种粮农民的各项补贴,采取干部进村、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激励效应,提振种粮信心。
重点对在粮食生产工作中承担水稻集中育秧服务的经营主体和大户进行补助,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 区级补贴。
①育秧大棚补贴。标准化简易钢架育秧大棚每平方米补助28元,标准化连拱钢架育秧大棚每平方米补助50元。
②机械补贴。插秧机按国家、省补后价格的50%予以补助,抛秧机按国家、省补后价格的60%予以补助,农业植保无人机按照国,省补后价格的40%予以补贴。
③育秧及作业补贴(按大田面积计算)。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补助120元/亩;早稻机械抛秧作业补助90元/亩,早稻机械插秧作业补助70元/亩,早稻人工抛秧作业补贴50元/亩。
④双季稻补助150元/亩。
⑤早稻面积翻耕补贴。早稻面积补翻耕费30元/亩。
2. 镇级补贴。
①按各村所分配的任务,早稻面积完成任务的92%及以上且集中育秧面积完成任务的92%及以上(按大田面积计算),机插机抛秧、人工抛秧奖补工作经费20元/亩,直播奖补工作经费10元/亩。
②在河坝镇镇域内,育秧主体代育500亩以上1000亩以下(含本户)的奖励 3万元;1000亩以上1500亩以下(含本户)的奖励5万元;1500亩以上(含本户)的奖励8万元;100亩以上500亩以下奖励0.3万元(本户自育)。
(三)强化项目管理。一是及早落实早稻育秧计划。各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落实好集中育秧品种与面积,早晚稻品种搭配,坚持早配迟、中配中、迟配早的原则(两季生育期不超过220天)。二是合理布点。集中育秧点布局应以“方便群众、规避风险”为原则,每个集中育秧点规模应适当,以方便管理和运秧。三是强化资金管理。专业化集中育秧财政补助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财政补助资金和捏造、假冒集中育秧主体或虚报补助面积,冒领财政补贴资金。
(四)强化服务和指导。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加强对专业化集中育秧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在关键环节和阶段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督促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依法依规开展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育秧主体在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水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各项措施的落实。在插秧前后,镇组织相关部门对育秧主体集中育秧实际秧田及大田面积进行现场验收。各村应按时上报进展情况,对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力、阶段性任务没有完成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
(五)强化奖惩措施。
一是将粮食生产纳入年底绩效考核,设立粮食先进奖,加大粮食生产责任制考核力度,充分发挥粮食生产工作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对考核优秀的村:第一名奖励1万元、第二名奖励0.8万元、第三名奖励0.5万元。对考核优秀的联点部门:第一名奖补工作经费0.5万元、第二名奖补工作经费0.3万元、第三名奖补工作经费0.2万元。对考核优秀的村、组干部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名)、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名)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名)。
二是对考核不合格单位,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双季稻面积和推广集中育秧,未完成任务92%的差额部分罚款5元/亩。未完成任务50%以上严肃问责,未完成部分罚款10元/亩。省道、县道、二四公路视线范围内发现10亩以上的一季稻田罚款500元每处,全村范围内发现耕地抛荒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抛荒田扣1000元。
三是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坚决实行耕地弃耕抛荒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等恵农政策挂钩,坚持“谁种地谁受益,不种地不得补贴”的原则,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土地,由区、镇国有土地经营公司负责收回。严格执行《益阳市遏制耕地抛荒十条措施》,对村域内出现耕地抛荒2亩以上或零星抛荒面积10亩以上的,对村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附件:河坝镇2021年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表
|
||||||||||
村 |
耕地面积 |
其 中 |
粮食播种 |
双季稻任务 |
备 注 |
|||||
旱土 |
水田 |
鱼池 |
水田中 |
双季稻面积 |
其中集中育秧 |
|||||
套虾田 |
可种双季稻 |
|||||||||
老河口村 |
6739.52 |
2209.52 |
3750 |
780 |
2059 |
1691 |
6958 |
1500 |
760 |
|
新 秀 村 |
6369.53 |
1196.53 |
4922 |
251 |
2246 |
2676 |
6577 |
2500 |
1220 |
|
铭 新 村 |
5236.05 |
1356.05 |
3280 |
600 |
762 |
2518 |
5406 |
2300 |
1140 |
|
芸洲子村 |
11006.29 |
3109.29 |
7501 |
396 |
4001 |
3500 |
11362 |
3200 |
1590 |
|
芸 美 村 |
8243.21 |
1123.21 |
6800 |
320 |
3536 |
3264 |
8511 |
3000 |
1480 |
|
三财垸村 |
8743.28 |
5347.28 |
3068 |
328 |
710 |
2358 |
9027 |
2150 |
1070 |
|
王家湖村 |
11973.8 |
4723.80 |
6310 |
940 |
2481 |
3829 |
12363 |
3500 |
1740 |
|
农 丰 村 |
10821.57 |
2621.57 |
7900 |
300 |
4883 |
3017 |
11173 |
2770 |
1470 |
|
农乐垸村 |
7858.02 |
1576.02 |
5082 |
1200 |
1885 |
3197 |
8113 |
2900 |
1450 |
|
河心洲村 |
12116.4 |
4708.40 |
6729 |
679 |
4436 |
2293 |
12510 |
2100 |
1040 |
|
合 计 |
89107.67 |
27971.67 |
55342 |
5794 |
26999 |
28343 |
92000 |
25920 |
12960 |
|
河坝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