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坝镇内设机构及职能
索引号:694041623/2024-1975371 | 发布机构:河坝镇 | 发文日期:2024-08-20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24-1975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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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河坝镇 |
发文日期 | 2024-08-20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一、基本情况
单位负责人:曾勇、徐小元
办公地址:大通湖区五一路与友谊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50米,河坝镇人民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冬季8: 00-12: 00 14: 30-17: 30 (工作日)
夏季8: 00-12: 00 15: 00-18: 00 (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37-5662078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协助乡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指导落实情况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综合考核;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政务和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政务和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及其平台管理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乡村振兴人才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党务场所管理和党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干部人事、宣传、统战、社会工作、网信、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负责项目的前期筹备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公路、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商务、粮食安全、大通湖渔场、征地拆迁等工作。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的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
(五)生态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负责协调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六)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村(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管;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推行村级账务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村级债务化解。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河坝镇政府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专业合作社发展;负责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农业、水利、移民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工作。
(八)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为河坝镇政府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自然资源(含林业资源)、村镇规划与建设、城市(村镇)管理、耕地保护、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九)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为河坝镇政府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权益保障等工作,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指导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工作。
(十)退役军人服务站。为河坝镇政府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退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十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和县级委托,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主要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协助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跨乡镇(街道)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