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千山红镇未成年人 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694041623/2022-1627342 | 发布机构:千山红镇 | 发文日期:2022-06-30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22-1627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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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千山红镇 |
发文日期 | 2022-06-30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千办发〔2022〕47号
益阳市千山红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千山红镇未成年人
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属各单位:
《2022年千山红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千山红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千山红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全面负责本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成立千山红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祝 柳
第一副组长:方信丰
常务副组长:蔡 东
副 组 长:刘稳实、周均卓、黄志军、符梁、黄乐、周鹏智怡、李娟、陈名、宋彩云。
成 员:刘继武、刘欣、刘佳贝、张骏、郭娟、欧阳光、刘祥舜、李军、曹亮、颜波、陈德华、聂建明、危朝辉、聂建军、刘艳辉、胡树泉、周治权、冷立新、郭明珍。
领导小组下设未成年人保护站,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保护站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刘继武兼任办公室主任,彭博任联络员。
村(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及上级文件要求,成立未成年人工作室,落实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定要求,确保未成年人权益不受到侵害。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补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机制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强化措施,联防联控,强化部门责任
(一)镇社会事务办
1.成立千山红镇未成年人保护站,指导村(社区)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并持续推进“儿童之家”建设,配齐培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
2.牵头负责和研究部署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督促各村(社区)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发动,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利用“村村响”广播、小喇叭、微信、横幅、标语等全方位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
3.建立全镇未成年人花名册,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台账。督促村(社区)落实留守儿童每月探访制度,加强督查。
4.牵头开展区域内社会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孤儿、事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制度等生活救助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宣讲、知识培训、儿童暑期安全等相关活动。
6.加强对未成年人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安全监管,对涉及健康安全的儿童用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二)镇党政办
1.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注重挖掘和宣传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理念。
2.切实发挥团组织作用,发动青年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重点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有困难的家庭,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项目。
3.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
(三)镇党建办
1.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2.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树立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
3.指导村(社区)妇联主席、妇联执委配合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关爱服务,督促儿童活动中心落实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政策。
4.配合镇社事办做好留守儿童活动。
(四)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
1.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2.将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
3.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纳入普法工作重要内容,引导全社会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理念。
4.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法制教育,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力度,增强家长及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要开展以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帮助未成年人了解安全自救知识,懂得珍爱生命,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年度综治考评。
(五)镇财政所
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切实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经费,落实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财政扶持政策。
(六)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1.加大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未成年人(16岁-18岁)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劳动力推荐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信息以及用工岗位信息。
2.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促进更多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便于照顾未成年子女。
3.做好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落实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医疗救助政策。加强各项医疗保障制度和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形成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合力。
(七)镇经济发展办
1.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创建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改善未成年人生活环境。
2.严格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资金。
(八)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加强对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的执法行动,一旦发现,从严处罚。
(九)千山红镇派出所
加大对镇域内宾馆、旅馆、酒店的管理,规范入住人员信息登记,详查未成年人住宿情况,落实未成年人入住宾馆、旅店、酒店的核查与报告制度。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违法犯罪信息准入查询制度。
(十)各村(社区)
1.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优先由村(社区)委员会女性委员或村(社区)妇联主席兼任,儿童数量较多的村(社区)要增设补充儿童主任。
2.分门别类建立未成年人台账,包含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台账,做到底数清晰,信息全面。建立儿童家庭信息档案,明确儿童成长风险和分级干预措施,对中高风险等级家庭定期进行家访和家庭教育。
3.每月走访村(社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儿童,开展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动态更新,提供关爱服务。
4.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小喇叭、微信、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强化群众的法律意识,构建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
5.加强儿童主任管理制度,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督促监护人在寒暑假、节假日和放学后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与监管,杜绝儿童处于无人监护状态。
6.完善“儿童之家”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儿童之家”,开展多样的未成年人保护活动,推动“儿童之家”发挥作用。
三、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快速响应机制
建立镇、村、组三级响应机制。如遇特殊情况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救原则,快速响应,镇社事办、镇卫生院、镇社应办、派出所、司法及时提供教育、医疗、司法、报警查询援助和生活救助服务等保护。镇救助电话:0737-2556449,镇报警电话:0737-2556242。
四、加强督查,依法追责
镇党委、政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村(社区)绩效考核内容,镇纪委加强对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督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分工负责”的原则,对各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开展专项督查,因工作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公开通报并追责。
益阳市千山红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