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红镇商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694041623/2024-1975353 | 发布机构:千山红镇 | 发文日期:2024-08-20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24-1975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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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千山红镇 |
发文日期 | 2024-08-20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千办发〔2024〕16号
益阳市千山红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千山红镇商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属相关单位:
《千山红镇商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千山红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千山红镇商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湖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查摆问题,补短板强弱项,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严防燃气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隐患就是事故”工作理念,对餐饮(住宿)、农贸市场等商务领域所有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场所完成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力争不发生燃气安全亡人事故。
二、组织成员
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经济发展办主任任副组长,经济发展办人员和各村社区科工专干为成员的千山红镇商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开展。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经济发展办主任张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商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详见附件3。
三、整治范围
全镇商务领域燃气使用单位。
四、整治重点
1.餐饮场所未明确燃气安全员,用气人员未培训到位,未在醒目位置张贴燃气安全明白卡,接受公众监督,燃气安全明白卡现场不一致。
2.使用不合格气瓶;在同一房间混合使用多种燃料,特别是烧烤店炭火与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混用情况,违规使用工业用丙烷等不合格燃气作为餐饮场所燃料。
3.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
4.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或地面。
5.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三员”管理制度未建立。
6.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7.是否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或热水器未安装直通室外的烟道。
8.检查燃气经营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入户安检,瓶装液化石油气是否做到”送气上门一次、入户安检一次、宣传教育一次”。
9.燃气管道被建构筑物违规占压或穿越密闭空间等。
五、整治阶段
专项排查整治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12月31日。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4月17日至4月17日)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深化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村社区结合辖区情况和重点整治内容,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专项排查整治社会氛围。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4年4月17日至6月30日)
各村社区对商务领域燃气用户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排查,形成现场检查记录,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录入燃气专项检查App。在每月的25日前将对餐饮(住宿)、农贸市场等商务领域燃气用户的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含现场检查记录、隐患整改情况台账)报送至千山红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各成员要认真总结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成果,深入分析燃气安全管理突出隐患和共性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成员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商务领域燃气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抓出整改成效。
(二)强化协同,落实监管。经济发展办要积极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式,加强风险隐患联合监测、问题线索联合查处,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实施联合惩戒,加快建立健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分工合作、情况通报等制度。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引导辖区内餐饮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督促餐饮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各类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定期组织演练,张贴燃气、液化气使用规范和要求告知书。要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及整改时限,扎实完成整治工作。
(四)主动发力,加强督导。要对照重点、难点问题立即开展督导检查,主动发力采取有效措施,对症下药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消除。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及时告知企业,提出处置意见,并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书面通报相关部门,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需停业整顿的,要现场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有关情况及时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问题台账,跟踪风险隐患整改情况,形成闭环管理。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未按要求开展排查,对排查中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的,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未督促企业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并依法处罚的,对应当停产整改、关闭取缔而未执法督促落实的,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因整治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相关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镇政府住建、应急、经济发展等办公室。并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5月25日、6月25日前将《千山红镇商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统计表》、工作排查整治情况、典型执法案例等资料报送至镇经济发展办 (联系人:贾婷)
附件:1.餐饮场所液化气使用规范和要求告知书
2.餐饮场所燃气使用规范和要求告知书
3.关于成立千山红镇商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附件1
餐饮场所液化气使用规范和要求告知书
全区各餐饮场所经营者:
为了进一步确保餐饮场所安全使用液化气,特此告知以下规范和要求。请您仔细阅读并遵守以下内容,确保安全使用液化气。
一、液化气使用安全规定
1. 在使用液化气时,应保持通风良好,避免长时间在密闭空间内使用。
2. 液化气使用过程中,应随时关注气压变化,避免气压过高或过低导致的使用安全问题。
二、液化气瓶存放要求
1. 液化气瓶存放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禁止非相关人员靠近。
2. 液化气瓶存放区域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3. 液化气瓶存放区域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以便应急使用。
三、液化气瓶使用规范
1. 在使用液化气瓶时,应先打开气阀进行排气,避免瓶内压力过高导致的使用安全问题。
2. 在使用液化气瓶时,应定期检查瓶身有无损坏和腐蚀情况,及时更换有问题瓶体。
3. 在使用液化气瓶时,应避免过度充装,以免发生泄漏和爆炸等安全事故。
四、液化气泄漏处理方法
1. 在发现液化气泄漏时,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如关闭液化气阀门、打开窗户通风等,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2. 在处理液化气泄漏时,应保持冷静,避免惊慌失措导致的使用安全问题。
五、液化气火灾应急处理
1. 在发生液化气火灾时,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如关闭液化气阀门、打开灭火器材等,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2. 在处理液化气火灾时,应保持冷静,采取有效的灭火方法,避免火势扩大导致的使用安全问题。
六、液化气使用注意事项
1. 在使用液化气时,应保持注意力集中,避免因疏忽导致的使用安全问题。
2. 在使用液化气时,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3. 在使用液化气时,应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使用安全问题。
七、液化气瓶更换规定
1. 液化气瓶更换时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确保瓶体的质量安全。
2. 液化气瓶更换时应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和注册,确保其安全可靠。
3. 液化气瓶更换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
请您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上补充规范和要求,确保餐饮场所液化气使用的安全。谢谢!
附件2
餐饮场所燃气使用规范和要求告知书
全区各餐饮场所经营者:
为了确保餐饮场所的燃气使用安全,规范燃气设施的管理,防止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向您告知以下有关燃气使用的规范和要求:
一、燃气设施安全
1. 餐饮场所应按照燃气设施安全标准,安装燃气泄漏检测器,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2. 燃气管道和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可靠。
二、燃气设备连接规范
1. 餐饮场所应按照燃气设备连接规范,确保燃气设备、连接管道和阀门的质量及安装位置符合要求。
2. 定期检查燃气设备的连接管道和阀门,确保无泄漏、无松动、无故障。
三、燃气报警器使用
1. 餐饮场所应按照燃气报警器的使用要求,正确选择、安装和使用报警器。
2. 定期对报警器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提高燃气使用的安全性。
四、燃气泄漏处理
1. 发现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打开窗户通风,并疏散人员。
2. 及时通知燃气公司或相关机构进行检修,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
五、燃气具使用要求
1. 定期检查燃气具的燃烧效果,确保其正常使用。
2. 不同场合应使用合适的燃气具,确保燃气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六、燃气安全检查
1. 餐饮场所应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 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对燃气设施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
七、燃气事故应急处置
1. 餐饮场所应制定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并明确应急处置流程。
2. 在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疏散人员,通知相关机构进行救援和处置。
请您高度重视餐饮场所的燃气使用安全,严格遵守以上规范和要求,加强燃气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餐饮场所的安全。谢谢!
附件3
关于成立千山红镇商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镇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湖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商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推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落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千山红镇商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现将工作专班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指导、督查组:
组 长:蔡 东 政法委员
副组长:张 桥 经济发展办主任
成 员:曹子倩 经济发展办事员
欧阳芷靖 经济发展办事员
联络员:曹子倩
二、工作专班成员:
张佳丽 利厚村科工专干
周 武 大西港村科工专干
陈 静 种福村科工专干
冷超群 民和村科工专干
高 平 大西湖村科工专干
周银平 东南湖村科工专干
祁忠桂 大莲湖村科工专干
但顺华 厚南社区科工专干
曹建辉 桥北社区科工专干
吴智敏 北汀社区科工专干
千山红镇商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专班日常工作。
益阳市千山红镇商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益阳市千山红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