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红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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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94041623/2021-1413353 发布机构:千山红镇 发文日期:2021-06-3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21-1413353
发布机构 千山红镇
发文日期 2021-06-3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进程,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负责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3、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基础设施建设;

4、负责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5、负责组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建设;

6、负责普法宣传和司法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7、负责保障社会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8、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基层民政工作;

9、负责对农民的政策宣传及文化知识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推广,提高农民素质,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10、负责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11、负责组织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12、负责农村经济工作的指导和基层政权建设;

13、负责基层人民武装工作;

14、负责区委、区管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自2019年10月,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进行乡镇机构改革,千山红镇将原有的有17个办站所调整为12个办站中心,即党政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含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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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千山红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