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北洲子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北洲子镇机关财务 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694041623/2021-1411788 | 发布机构:北洲子镇 | 发文日期:2021-06-28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21-1411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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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北洲子镇 |
发文日期 | 2021-06-2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北党政办〔2021〕25号
益阳市北洲子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北洲子镇机关财务
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增强机关部门经费使用透明度,建设一个勤政廉洁高效运转的机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1年度北洲子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一、部门经费资金管理
机关部门经费实行预算控制总额包干制度,各工作部门的经费实行指标年初下达,按预算包干使用,超支自付的原则,中途不追补。部门包干经费按10000元/人核定基本支出(含公车补助;具体见附件1:机关部门经费明细表)。
镇机关各部门经费支出遵循“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中核定的资金用途、范围、金额及标准使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或巧立名目,甚至化整为零分散开支及变相开支。具体用途如下:
1、办公费:文具类(含纸、笔、小型计算器等);茶水类(含茶杯、茶叶、矿泉水、茶瓶等);低值易耗品购置(含拖把、扫把、取暖器、小型桌椅、U盘类电脑耗材、电脑小型维护等);
2、印刷费:各种文印费、打印纸、传真纸、打印机耗材、装订费等;
3、邮电费:邮寄费、网络租赁费、电话费;
4、招待费:公务接待开餐报销,原则上在镇机关食堂用餐,特殊情况需在外用餐的需报镇主要领导批准后交党政办备案,由党政办统一安排用餐;
5、差旅费:经批准区外公务出差发生的费用(含出差的住宿费、乘坐商务车和客运车辆发票等);
6、培训费:经批准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项业务技能培训发生的费用;
7、维修费: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的小型维修费用;
8、会议费: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9、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10、其他:不属于上面所列发生的部门费用。
二、专项经费资金管理
专项支出实行总额控制,年初预算中安排的专项支出,五万以下按程序由镇长办公会审批;五万(含五万)以上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填报北洲子镇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专项支出严格按照程序使用,先使用后请示的一律不予列报,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鼓励各工作部门向上级立项争资,多争取上级专项经费用于弥补年初预算的不足部分,由镇级统筹管理使用。专项经费从紧控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等经费支出,使用前经批准方可使用,包括以下项目:
1、区外的长途租车费及特殊情况租车费用及车辆燃料和维修费用;
2、大型会议费,如党代会、人代会、经济工作会议等大型会议;
3、原企业改制各项社会保险费部分;
4、镇机关大型房屋维修费,项目建设费用等;
5、专项工作中使用的交通费;
6、各工作部门办公场地使用的水、电费;
7、各工作部门聘请临时人员发生的费用;
8、专项预算中安排的政府采购费用;
9、部门中安排的专项工作费用。
三、使用和管理办法
1、招待费管理
招待费用于公务接待用餐,镇内会议一般情况不开餐。公务接待本着节俭的原则,参照《大通湖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大办发[2019]21号)执行。具体标准限额为:省部级200元/人/餐,厅局级160元/人/餐,处级及以下人员140元/人/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确因工作需要参与工作的人员,可以按人均不高于40元/餐的标准安排工作餐。
2、会议费管理
会议费报账手续,要有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费开餐由公务卡结算或直接支付到客户,经济工作会、党代会和人大会议用餐标准按40元/人的标准,其他会议按30元/人的标准。会议期间,对农民代表和城市无固定收入代表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计发误工补贴(湘财行〔2018〕17号)。承办大型会议均由镇主要领导批示方可进行,其他会议均由线上分管领导批示后方可进行。
3、差旅费与培训费管理
根据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关于印发《大通湖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大发财〔2018〕82号)文件规定执行。各机关工作人员到区外出差,出差前填写《出差审批单》报书记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报账时凭《出差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和镇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超标准经费开支一律个人承担。对于镇外培训中安排住宿和用餐的不再报销,报到和离会时间总计补贴天数不超过1天(湘财行〔2017〕7号第八条),对于镇内其他业务的培训,需要开餐的必须报镇党政办,用餐标准不得高于30元/人。
4、租车费管理
因工作需要临时租用社会车辆,需经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和镇长同意,每一趟用车必须有原始记录,清楚记录事由、时间、目的地、价格、经手人签字,按报账程序予以报账。
5、固定资产管理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均应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按照《大通湖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大管发〔2005〕9号)文件规定,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电器等,由财政所与党政办一道建立台账,登记资产明细,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报损报废固定资产按大管发〔2005〕9号)文件规定执行,其残品交由镇党政办集中管理处理。购置资产首先由部门提出购买申请,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及镇长同意,交党政办采购。上级配备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到财政所、党政办登记入账,严禁隐瞒不报。年度终了,由财政所和党政办组织进行资产清查,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四、经费审批权限及报账流程
1、实行“先预算后使用,先报告后使用”的原则,全额报账,据实使用,没有预算一律不得列支。
2、各工作部门设置一名报账联络员,负责协助本部门经费开支报账,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报账联络员。
3、预算内部门经费开支。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才能使用。
4、预算内专项经费开支。使用前先由部门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根据费用多少按程序审批,经镇长同意后方可使用。
5、建设项目开支。事前经镇长同意,预算、合同、决算、验收审批等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大通湖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大办发〔2017〕23号)文件规定执行,由财政所监督、审核后方可报账。
6、政府采购,应先向镇党政办公室备报。
7、预算外经费。一般不予支付,因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需要支付的,由责任部门请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主要领导初审,党政班子会议审定报镇人大会议审批同意后才能在预算调整时追加预算。
8、报账流程如下:报账员持合法原始凭证按规定粘贴→费用发生部门证明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财政所机关会计审核→大众监督签字盖章→专项经费需经镇长审批同意→分管财务镇长审批签字→财政所长签字→财政所出纳支付报账金额。
五、财务管理
1、机关各部门经费使用公务卡结算。2021年报账结算必须公务卡结算: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费用,持卡人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发票,公务小票,必须复印,财务报账还需要经费支出的明细作为报账手续的附件。
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各项消费公务支出。严格按《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大发财[2018]18号文件规定执行。公务卡能提供透支提现,透支提现的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2、坚持执行财务预算计划,千方百计争取收入,有资金项目收取的部门,使用票据一律到财政所领取有省财政厅监制章的专用票据,收取的资金及时上解财政所,实行收支两条线,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领用专用票据所收金额也必须按规定上解财政所,严禁建账外账,私设小金库。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使用收款收据和自制票据收费,一经发现,除没收所有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以外,并追究当事人的违纪责任。
3、坚持执行差旅控制制度,根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中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4〕15号)文件精神。
4、报销的发票需有省财政厅监制章或税务机关监制章,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所有报账凭证必须具备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具体要求。①报账经费由各部门负责人商分管领导统筹安排,但其中三公经费应严格控制在每次申报经费总额的15%以内。部门预算以外费用报账票据下面要有底单,交由党政办负责人审核后经手人签名。②在本年的阳历12月25日前各部门将所有预算内部门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全部归口列报(上级拨款专项资金除外),超过时间将列入次年部门和专项预算。
5、每个月的20日至27日为报账时间,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报账(年终结算由财政所决定时间另行通知)。财政所要坚持原则,坚决按预算执行,对不规范报账凭证一律退回,不予受理,彻底杜绝过期和不合格发票入账。同时,对机关各部门建立台帐,专户核算,坚持及时记账、算账、报账,做到账据、账账、账实、账款相符,票据装订整齐美观,及时归档。
六、其他
1、坚持每季度的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
2、本办法由镇财政所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执行的相关文件不再执行。
附件:1、北洲子镇机关部门经费明细表
2、北洲子镇人民政府专项资金申报表
益阳市北洲子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益阳市北洲子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