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2022年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01 10:51 信息来源:区优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具体要求,以改革创新系统集成为根本动力,以市场主体评价和群众感受为唯一标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高效便利、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为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完成“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部署,建设“两区一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政务服务、建设环境、园区服务、法治保障等重点攻坚行动,解决制约我区营商环境优化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确保到2022年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争取在全省全市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优秀”等次,迈入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政策最好、审批最少、手续最简、成本最低、服务最优、办事最畅、效率最高区县市行列。

三、主要任务

(一)政务服务攻坚行动

牵头区领导:练世宏,牵头领导:郭泰山、卢永德,总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1.事项审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整体提速70%以上。通过取消一批、下放一批、整合一批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全领域各类审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整体提速70%以上。其中涉企经营和建设工程项目事项审批时限整体提速80%以上。[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直相关单位]

2.开辟惠企政策直通车。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根据定期更新的《益阳市惠企纾困政策手册》和办事指南及时同步调优大通湖区惠企纾困政策和办事指南,在大通湖政府门户网站开辟惠企政策专栏,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及时宣传和解读相关政策;完善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企业信息库,将减税降费、资金奖补、人才引进、就医就学等惠企政策按行业、按领域精准推送至企业;实施企业“一对一”帮扶全覆盖,由园区、乡镇驻企联络员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一对一上门宣传辅导。扎实开展万名干部联万企“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强化政策兑现,对符合条件且无需企业申请的惠企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对政府专项资金补贴等需要企业申请的惠企政策按时足额兑现。[牵头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驻区单位,各镇]

3.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推进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公布各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设立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完善中介机构入驻、交易、评价、监管、退出机制,公示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标准、服务流程及时限,让企业自主选择,打造服务高效、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市场。[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直相关单位、各镇]

4.推行网上帮办、掌上即办。对150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施网上帮办导办,对50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线上办事预填预报、减填减报。进一步加强与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实现20个重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益办事”APP上掌上即办。[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

5.实行容缺受理制度。进一步梳理可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对符合法定条件,非关键性材料缺少或存在错误的事项材料,企业或群众在作出补正或撤换的书面承诺后,行政审批窗口可先行受理审核,待申请人在承诺期内补正材料后,审批窗口可及时出具相关办事结果。[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各镇]

6.打造“无证明城市”。系统清理证明事项,编制无证明事项免提清单,完善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动电子印章、电子材料、电子批文、电子合同等电子证照汇聚应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可从平台中自动获取的证明免于提交。[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技术服务合作单位]

7.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在各级政务中心设置自助服务区,配备24小时自助设备,对税票申领、无房证明开具、事项办理结果物领取等实现自助办理。对于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等需要人工办理的事项提供节假日预约办理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镇]

8.新开办企业零收费。在全区范围内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印章、税务Ukey和邮递服务,实现新开办企业零收费,所需费用由各级财政统筹。[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局、各镇]

9.公积金提取全市通办。除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外,其他所有符合条件的公积金提取业务实行全市通办。[牵头单位:区公积金管理部]

(二)建设环境攻坚行动

牵头区领导:徐超,牵头领导:陈光辉,总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对园区社会投资工业项目,在土地出让准备阶段,依项目业主申请先行开展前期工作,在企业获得土地不动产权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手续,实现拿地即开工。[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

11.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做好政策咨询和引导服务,精简优化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事项的审批环节,实行联合审批,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交证。[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

12.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办。推行“房产+水电气”联合过户,只提交一次资料、填写一张表单,由不动产专区综合收件,窗内流转,并联办理。企业之间的存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从5个工作日压缩至即时办结、60分钟出证。[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自来水公司、益阳中燃大通湖公司、国网大通湖供电公司]

13.开辟水电气报装绿色通道。在园区设立水电气报装帮代办服务点,对市级重点投资项目或重大民生项目,提前获取项目建设信息,开展报装前置接入服务。用水用气报装申请材料均压减至1件,办理环节均压减至2个,办理时限均压减至3个工作日内(不含外线工程审批时间)。涉及外线审批的用气报装项目10个工作日内通气。“三零”服务低压非居民用户的用电报装环节压减至2个,办电时间压减至7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来水公司、益阳中燃大通湖公司、国网大通湖供电公司,各镇]

(三)园区服务攻坚行动

牵头区领导:朱桂林,牵头领导:曾曦,总牵头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14.园区项目全程“帮代办”。梳理编制企业全生命周期相关事项办事指南,建立园区专业化“帮代办”队伍,对企业进行前期辅导和全程“帮代办”,为园区企业提供链式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各镇]

15.强力推进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至园区。根据国、省放权指导目录,结合我区工业园区产业特点和承接能力,向大通湖工业集中区下放6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现工业和市政类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开办等审批事项可在园区事园区办窗口全流程办理。[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直相关单位、各镇]

16.园区工业项目报建零收费。推行园区工业项目报建零收费,园区工业项目报建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由区镇两级通过购买服务或奖返的方式代缴。[责任单位:区发改财政局、区住建局、各镇]

17.推行用地清单+告知承诺制度。园区将拟出让地块的相关信息提交至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各部门反馈的用地管理要求、技术要点及各类评估评价成果汇总形成用地清单,作为土地委托出让附件,在项目后续报建环节,不再增加清单外要求,并实行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各镇]

18.推动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园区选择土地和规划手续完备、产业功能定位明确的区域,确定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具体评估事项,以自行采购的方式依法依规选择第三方机构开展综合评估。制订出台加快全区区域评估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指导、督促园区完成区域评估成果报批,推动园区内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免费共享区域评估成果。[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农水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产业开发区、各镇]

(四)法治保障攻坚行动

牵头区领导:谈悝,牵头领导:孙玉兵,总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19.企业经营行为轻微违法推行柔性执法。按行业、领域分批次依法编制企业经营行为轻微违法免罚、“免强”清单,规范适用条件和适用程序,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列入清单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由行业所属主管部门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措施,对按照部门意见限期整改到位的涉事企业,免予行政和经济处罚。[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各区直相关单位]

20.涉企民商事案件快审快结。涉及营商环境的案件,从律师事务所受理之日起到法院立案的周期不长于7个工作日,需要延长调查取证期限的,报市律协批准,最长不超过1个月,确保涉企民商事纠纷当场立案率达90%以上;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清算等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60天。[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

21.对外地来区中小型客车一般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酌情处罚。外地牌照中小型客车,在辖区内发生一般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第1、2次予以告知提醒,第3次依法处理,严格落实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常见违法先行提醒制度。[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

22.积极推进信用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部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后7天内向社会公示,并同步推送到同级信用部门,实现信用信息瞒报率、迟报率双清零,合规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直相关单位]

23.严控涉企检查。除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违法违规个案线索需立案调查外,所有日常涉企检查均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检查比例严格控制在5%以内。同一部门不同机构对同一企业实行合并检查,同一部门不同层级每年对同一企业不得重复检查,不同部门对同一企业实行联合检查,对诚信守法企业实行“五年内最多检查一次”,坚决杜绝随意检查、任性执法。所有检查结果分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益阳”网站、“互联网+监管”系统向社会公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直相关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大通湖区营商环境优化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会常务副区长、区委组织部长、区纪委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和区管委会相关副区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各镇比照区级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充实人员力量。区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对标对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工作调度。各总牵头单位根据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牵头区领导亲自部署,牵头领导定期调度,协调推动各责任单位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区优办对各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实行“月调度、季点评、半年测评、年总结”,对工作推进慢、落实不力的区直单位和乡镇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向区委、区管委会作出书面检讨。

(三)强化督查考核。由区优办牵头制订《大通湖区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办法》,重点围绕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23大举措、省营商环境评价19项指标以及省、市明确的其他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评估内容。把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全区重点督查事项,由区优办会同督查室对各镇和区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四)强化纪律监督。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重要内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风行动”,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影响和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大起底”行动,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五)强化社会监督。就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各部门要转作风、提效能,切实履职尽责,抓好问题整改,为企业和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开展万人营商环境“好差评”,聘请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评选优化营商环境标兵,营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全区上下共同维护,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移动终端等媒体,多形式、高频次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特色做法,展示营商环境新变化新气象,营造亲商、重商、安商、惠商的浓厚氛围。加大负面典型曝光力度,及时汇编新发现、新查处的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以不同形式曝光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

(七)强化奖惩措施。对区优化营商环境年度考核排前3名的区直单位和排第1名的乡镇,在年度绩效评估中予以加分。对区优化营商环境年度考核排后3名的区直单位和排名垫底的乡镇,在年度绩效评估中加倍扣分,在全区大会上通报批评,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诫勉处理。对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干部,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