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营商环境优化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广应用“湖南营商码”规范涉企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推进执法方式创新、执法质效提升,助推大通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益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启动“湖南营商码”赋码入企检查工作的通知》(益优办发〔2023〕4号)要求,结合大通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湖南省营商环境一体化平台为载体,通过“湖南营商码”开展入企备案、扫码入企、执法留痕、码上评价、回应诉求等,切实规范入企公务活动和行为,提升市场主体体验感和满意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信心,为加快大通湖区“两区一地”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扫码“全覆盖”。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开展访企公务活动必须扫“湖南营商码”登记,包括上门服务、投诉举报调查、调研参观、督查检查、监管执法等所有访企公务活动。
(二)过程“全留痕”。涉企检查要形成扫码入企登记、检查结果报备全流程闭环管理,整体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三)频次“全透明”。通过“湖南营商码”赋码入企检查数据,全面掌握各级各部门单位访企公务活动情况,规范访企公务活动和行为,严格控制监管执法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实施对象
(一)实施单位:全区开展调研参观、涉企检查等涉企公务活动的所有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覆盖范围:全区所有企业。
四、实施内容
(一)访前审批。访企事项须依程序由所在单位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另外,涉企检查事项还须依“备案管理制度”报区优办备案。
(二)扫码入企。访企单位工作人员入企前,须扫“湖南营商码”进行备案登记并向企业出示备案凭证后方能入企,否则企业可不予接待配合。
(三)诉求登记。企业可通过平台进行营商诉求登记。如对访企活动进行客观真实、公平公正的满意度评价。
(四)监督监管。通过设立企业监测点、数据比对等方式对访企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监管。
五、实施措施
(一)开展动员培训。区优化办将组织全区部门单位、乡镇开展工作部署和宣传动员,并就“赋码”检查审批流程和操作步骤开展分级培训,通过广泛的动员培训使全区工作人员形成入企必扫码的行为习惯。
(二)全面宣传推广。各部门单位、乡镇要将区优办印制的“湖南营商码”免费提供给相关企业并张贴于门口显眼位置。各部门单位、乡镇要利用好张贴“营商码”的时机做好上门服务,向企业宣传“湖南营商码”的意义和功能,同时辅导企业熟练掌握和运用湖南省营商环境一体化平台。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部门单位、乡镇要在实施过程中注重经验教训总结,建立健全访企活动入企扫码的各项工作机制。同时加强湖南一体化平台数据分析运用,实现访企活动的公开透明。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应用“湖南营商码”规范访企活动是“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重要内容,各部门单位、乡镇要加强工作部署,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同时要压实责任,确保将入企扫码环节嵌入访企工作流程。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广泛宣传“湖南营商码”及一体化平台的业务功能和操作流程,引导企业通过一体化平台进行诉求登记、检查评价等操作,畅通和拓宽企业提出诉求、举报的渠道。
(三)加强监督管理。区优化办将会同区纪委监委、区政法委(司法局)、区督察室对涉企活动进行监督监管,切实督促各部门单位、乡镇落实“湖南营商码”赋码入企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违反有关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