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结余和收回资金使用计划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1 15:21
作者:李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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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结余和收回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大通湖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经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结余和收回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予以公开。
监督电话:0737-5665855(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大通湖区乡村振兴局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结余和收回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大农联〔2023〕10号)
大通湖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11日
大农联[2023]10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结余和收回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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