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精准扶贫报送基础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
大扶办〔2016〕14 号
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建立完善精准扶贫报送基础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有关驻区单位:
根据《大通湖区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大办发〔2016〕1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精准扶贫基础信息工作,进一步营造精准扶贫、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更好地发挥精准扶贫信息在沟通情况、推动工作、交流经验和服务领导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精准扶贫基础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省市区各级所需要的基础资料。主要是区扶贫办布置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特别是每月9、19、29日上报的扶贫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区扶贫办布置的各项紧急性工作等;
2、宣传报道。主要报送各级领导对扶贫工作的调研、视察、检查、督导等;精准扶贫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的主要成效;创新提升精准扶贫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新体会、新机制等。
二、报送原则
一是要及时。基础工作信息报送要突出一个字“快”,两个字“及时”。二是要准确。报送基础工作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确保基础工作信息的真实性。三是要全面。要坚持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反映工作要有始有终,不能断章取义。
三、基本要求
一是坚持正确导向。要立足全区,积极宣传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精准扶贫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动态,体现脱贫攻坚的成果。
二是突出自身特色。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这一主线,创新工作举措,形成特色经验做法。
三是保证报送质量。报送的基础工作信息要做到内容真实。
四、报送渠道
精准扶贫基础工作信息报送主要为:基础资料的报送直接报区扶贫办、宣传报道的报送可由镇直接报区门户网、大通湖电视台或益阳日报。对部分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将择优向省市扶贫和农业信息网站和其他平面媒体推荐。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基础工作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础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有效调动本单位本部门基础工作信息报送工作积极性,强化基础工作信息职能,提高基础工作信息工作水平,将基础工作信息报送作为抓好全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 加强基础工作信息员队伍建设。各镇分管扶贫工作领导、各驻村帮扶单位分管领导或驻村工作组长为本单位基础工作信息报送工作责任人,扶贫专干为基础工作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精准扶贫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上报等工作。
- 明确基础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任务。各镇、各单位需按时完成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每月的9、19、29日分别向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每月需向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被录取的稿件资料,各镇每月至少向区扶贫办上报已被各级媒体录用的2篇稿件,驻村帮扶单位每月至少上报已录用的1篇稿件。
- 实行基础工作信息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制度。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镇、各单位基础工作信息完成及上报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定期统计,实行旬通报。
- 建立基础工作信息报送年度考评制度。各镇、各单位扶贫基础工作信息任务完成及上报情况将纳入对各镇、各单位扶贫工作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