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减贫人口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大扶办发 [2017] 3号
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7年减贫人口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各镇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减贫人口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湘扶领办发[2017]2号)文件要求,经报区委、区管委主要领导同意,我区2017年减贫1900人(不含兜底一批),系统标识上限数为1997人。根据这一目标任务,区扶贫办制定了各镇年度减贫指导性计划(见附件)。为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全区减贫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分解减贫责任。为将年度减贫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今年贫困退出任务完成,我们确定了各镇年度减贫人口系统标识下限数1900人,各镇要按照标识下限数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签订《2017年减贫责任书》(见附件),责任书一式贰份。各镇要按照区下达的指导性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将任务迅速分解落实到村,并到户到人。3月28日前镇、村两级必须完成责任书签订工作。
二、扎实推进精准帮扶。各地要根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户逐人制定详细的脱贫方案,落实脱贫增收的保障措施。一是落实帮扶责任人。要按照“两个全覆盖”的要求,一户一户落实帮扶责任人,明确帮扶任务,实现精准对接;二是落实帮扶措施。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因户制宜、因人施策,制定帮扶计划,实施帮扶项目;三是落实帮扶资金。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重点支持贫困农户,要积极引导吸纳行业部门资金、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参与帮扶,切实帮助贫困农户增加收入,确保帮扶实效。
三、严格脱贫标准和程序。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贫困退出验收细则(试行)》要求,坚持脱贫标准、注重稳定脱贫;坚持退出程序,避免被脱贫、假脱贫、数字脱贫现象发生。要做好贫困户从识别到脱贫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结果准确、有据可查。各镇要对所辖区的减贫工作实行全面监督、全过程督导,同时组织专门督导组,深入到村和贫困农户,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减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附件:
1.《2017年减贫人口指导性计划》;
2.《2017年减贫责任书》样本
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
附件1
2017年大通湖区减贫人口指导性计划
单 位 |
标识下限数(人) |
系统标识控制上限数(人) |
全 市 |
71768 |
78658 |
大通湖区 |
1900 |
1997 |
河坝镇 |
692 |
727 |
金盆镇 |
522 |
550 |
北洲子镇 |
210 |
220 |
千山红镇 |
476 |
500 |
2017年大通湖区贫困村退出指导性计划
镇 |
村 |
河坝镇 |
农乐垸村、王家湖村 |
金盆镇 |
增福村、王家坝村 |
千山红镇 |
民和村、利厚村 |
附件2
2017年
减 贫 责 任 书
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监制
2017年 月 日
2017年减贫责任书
为确保完成全区2017年减少1900以上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攻坚任务,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与______镇人民政府签订2017年减贫责任书。
2017年 镇减少现行国家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 人; 村实现脱贫摘帽。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减贫情况进行抽查。镇人民政府要落实扶贫责任,层层分解任务,与各行政村签订年度减贫责任书,实施精准扶贫,并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实现精准脱贫。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与______镇人民政府各持壹份。
负责人: 负责人:
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______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 日 2017年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