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大扶办发〔2017〕7号
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各镇扶贫办、农商行:
扶贫小额信贷是我区金融精准扶贫的金字招牌。自2016年6月份推进以来,各级各部门不断创新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去年末,全区累计发放贷款1303万元,带动 269户贫困人口发展产业增收脱贫。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品牌,使更多贫困群众在发展产业中获得金融精准“滴灌”,如期脱贫,稳定脱贫,现就做好 2017 年度全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继续按照“扩面、提质、增量、高效、安全”十字方针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突出抓好政策宣传和规范管理,重点在扩大贫困群众受益面、增加贷款投放规模以及提升贷款效益和防范金融风险上想办法、下功夫、见成效,实现贫困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逐步富。
二、目标任务
2017 年全区力争新增发放扶贫小额信贷 1647万元以上,新增获得贷款的贫困农户占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总数的 10%以上。到镇指导计划,以 2016 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建档立卡系统录入的贫困农户户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各镇贫困人口规模和今年贫困村退出。
三、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加大政策宣传。一是要统一宣传口径。扶贫小额信贷,其核心内容为“一授二免三优惠一防控”,其贷款对象仅限于 2015 年清理后录入建档立卡系统的贫困人口(包括以后每年因动态调整补录的),主要用于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同时,要明确扶贫小额信贷的有偿属性,绝不能把扶贫小额信贷等同于救济金或无偿投入的财政资金。二是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各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和结对帮扶责任人作用,通过入户讲解、印发宣传资料、开展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大力宣传相关政策和成功经验,使扶贫小额信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扶贫办即将下发的《扶贫小额信贷项目指导手册》,要做到区、镇、村三级主要扶贫干部人手一册。同时,区扶贫办将协调金融机构印发简便、易懂的扶贫小额信贷宣传图册,帮助贫困农户充分了解扶贫小额信贷产品的优惠政策、贷款流程及其有偿使用要求,促进扶贫小额信贷持续、健康开展。
(二)有序推进工作。一是做实评级授信。各镇扶贫办要与合作银行一起,坚持把好评级授信这个关健环节,全面落实“五公开一监督”要求,共同做好贫困农户评级授信工作,力争评级率达100%,有效授信率达85%以上。二是科学组织贷款投放。各镇要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尽早安排部署,遵循农业产业的生产周期及特点,合理安排信贷资金投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同时,要严把贷款审批关,无论是自主贷款,还是分贷统还,都必须进行项目论证,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不得简单地按户平均发放贷款。三是及时办理贷款贴息。从2017年一季度起,全区扶贫小额信贷统一实行按季贴息,贴息程序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5]25号)文件执行,贴息情况要按月录入金融扶贫数据上报系统。四是完成系统数据上报。区扶贫办和金融机构要按照《关于做好金融扶贫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7]1号)要求的时间节点,配齐工作设备,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往年金融扶贫数据的补录和今年数据的上报工作。
(三)着力规范管理。今年要把“抓管理、促提升,抓规范、保安全”作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重点,确保全区扶贫小额信贷实现良性发展。
1.进一步明确风险补偿金管理制度。区扶贫办要迅速将省下达大通湖区的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按1:10的比例补齐风险补偿金。风险补偿金统一使用银行内部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为“大通湖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专户”,其利率按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上浮10%。要坚持对风险补偿金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在该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挪作他用。区扶贫办要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分贷统还问题的意见》(湘扶办联[2015]26号)文件要求,制定大通湖区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和使用操作流程,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及时化解贷款风险。
2.认真开展分贷统还项目整改规范。各镇要对已实施的分贷统还项目认真进行自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工作的通知》(湘扶办发[2016]81号)文件要求整改纠偏。对于贫困户不自愿、不知情、未签订《四方协议》、未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发展产业的,要抓紧签订《四方协议》,重新完善帮扶内容、帮扶方式和利益分享机制。《四方协议》必须统一使用省扶贫办和省农信联社印发的《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合作协议(参考模本)》,不得随意删减条款,确保协议签订要素齐全、合规、有效;要落实帮扶企业连带责任担保和抵押,防范金融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今年,区扶贫办、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区督查室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分期分片区对各镇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有效分散与防控金融风险。各镇要切实加强扶贫贷款的风险控制与管理。首先,要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坚持金融服务产业,严格按照“四跟四走”扶贫产业发展思路,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等方式,吸纳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参与产业项目,不得搞简单的资本分红。其次,要落实资金项目监管机制,实行全程管控。分贷统还项目要建立扶贫、银行、企业三方共管账户,明确资金使用的审签方式,实现专账专管,严防贷款资金挪作他用。其三,要积极开展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借款人意外保险,降低产业发展风险,并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制定贷款回收鼓励与制约机制,确保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其四,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各镇和参与银行要按季度掌握辖区内不良贷款额度、分布以及涉及的项目,及时发现和处理苗头性问题。其五,要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没有严格规范相关工作程序,因失于监管造成较大金融风险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四、工作考核
2017年度的扶贫小额信贷,继续作为镇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指标。考核数据包括所有金融机构发放的“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5 万元以下”的扶贫小额信贷,考核依据为 2017 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到镇指导计划数,考核内容主要是当年新增贷款投放量、贫困农户贷款获得率以及不良贷款发生率和专项督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打分。
附件:2017年扶贫小额信贷到镇指导计划表
大通湖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附件:
大通湖区2017年扶贫小额信贷到镇指导计划表
序号 |
镇 |
建档立卡贫困户 |
新增贷款户数 |
新增贷款数(万元) |
全区总计 |
4380 |
526 |
1647 |
|
1 |
河坝镇 |
1608 |
195 |
610 |
2 |
千山红镇 |
1060 |
130 |
407 |
3 |
北洲子镇 |
722 |
112 |
351 |
4 |
金盆镇 |
990 |
89 |
279 |
说明:省下达大通湖区的指标数为1419万元。市下达大通湖区的指标数为1647万元。区下达到各镇的指标数将按照市下达数进行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