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通湖区扶贫信息宣传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扶办发〔2017〕8号
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通湖区扶贫信息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有关驻区单位:
现将《大通湖区扶贫信息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大通湖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大通湖区扶贫信息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省扶领办发[2017]13)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在脱贫攻坚中的导向作用,切实提高全区扶贫信息宣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扶贫信息宣传工作目标
当前,我区脱贫攻坚正处于攻坚拔寨、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信息宣传工作发挥凝心聚力的作用,为脱贫攻坚顺利推进统一思想、鼓劲加油、引导舆论、营造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扶贫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脱贫攻坚其他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力争全年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扶贫先进经验做法,树立一批立得起、站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扶贫先进人物,形成一批经得起看、经得起查、随时可用的脱贫攻坚典型范例,建立区级先进典型案例数据库和档案库,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把握扶贫信息宣传工作重点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
全面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观念新思想新战略,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脱贫攻坚提供强大动力。
(二)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系列决策部署。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让干部掌握政策,让群众知晓政策,确保政策到村到户、落地见效。系统总结我区精准扶贫的实践和成就,宣传各镇各部门精准扶贫的生动实践。
(三)深入宣传脱贫攻坚各类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
及时充分宣传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兜底保障等专项扶贫先进典型;交通、水利、电力、电商、文化、旅游、农村危房改造等行业扶贫典型;组织帮扶、“先富带后富”、“万企帮万村”等社会扶贫先进典型;深入宣传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挖掘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的先进事迹。兴起向“扶贫楷模”王新法同志学习的热潮。开展脱贫攻坚先进人物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经验典型,建立脱贫攻坚经验典型、先进人物和成功案例库。
(四)及时有效报送扶贫信息。
一是要及时,信息报送要一事一报,突出一个“快”字;二是要准确,报送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三是要围绕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难点工作、社会各界关注的扶贫热点问题,抓好扶贫信息报送。
(五)涉贫舆情监测监控。
建立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做好舆论引导。针对国内外对我省扶贫开发的疑虑误解,加强引导,解疑释惑;对质疑我省如期完成脱贫目标的能力措施、扶贫标准界定等,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澄清真相,增信释疑。
三、落实扶贫信息宣传工作具体要求
做好扶贫信息宣传工作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镇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大家要发挥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主阵地作用的同时,高度重视《湖南脱贫攻坚》、湖南扶贫网、“湖南微扶贫”等“一刊一网一号”的功能和作用,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发挥各方面宣传优势,形成推进扶贫信息宣传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明确宣传任务。各镇、各驻村帮扶单位、各行业扶贫单位每月报送不少于 1条信息和1条新闻稿件。同时,各镇各部门应当及时统计本镇本部门扶贫工作在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上稿情况,在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送上一季度扶贫宣传成果统计表。
(二)保证宣传质量。信息题材开口宜小不宜大,撰写宜细不宜粗,重在反映工作具体做法、成效,用事例和数据说话,层次结构清晰,数据准确翔实,文字精练通畅,字数控制在500-1000 字左右。新闻稿件务必符合党性要求,坚持真实性和准确性原则,遵守新闻发布制度,以加油鼓劲、正面宣传为主。
(三)掌握宣传途径。各镇各部门信息和新闻稿件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稿件发送到邮箱845369787@qq.com。各镇各部门未按指定方式报送的不列入统计范围。
(四)纳入年终考核。各镇各部门扶贫信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总分为 100分,最后折算为扶贫政策宣传考核指标分数。
联系人:杨加华 联系电话:15116725305 QQ:845369787
附件:
1.扶贫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计分办法
2.扶贫宣传成果统计表
附件1
各镇、各驻村帮扶单位、各行业扶贫单位扶贫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计分办法
指 标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计分权重 |
信息宣传稿件日常报送情况 |
1 |
每月少报送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每季度宣传成果统计报送情况 |
2 |
未按时报送每季度宣传成果统计表,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
10 |
日常约稿报送情况 |
3 |
未完成约稿任务,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没有约稿任务该项不扣分 |
10 |
中央媒体上稿情况 |
4 |
在中央媒体上稿一篇计5分,最多不超过20分 |
20 |
省级媒体上稿情况 |
5 |
在省级媒体上稿一篇计3分,最多不超过20分 |
20 |
“ 一刊一网一号” 上稿情况 |
6 |
在《湖南脱贫攻坚》简报上稿一篇计10分,在湖南扶贫网和 湖南微扶贫上稿一篇计3分,最多不超过30分 |
30 |
附件2
年第 季度扶贫宣传成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媒体名称 |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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